中共益阳市泉交河镇委员会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交河镇2020年“八一”慰问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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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2020年泉交河镇“八一”慰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双拥”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八一”建军节前对我镇优抚对象开展慰问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八一”建军节期间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鼓励他们继续发扬革命传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镇把慰问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工作来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实施 (一)慰问时间:7月24日—8月1日 (二)慰问对象: 1、慰问信发放对象:全镇所有复退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 2、刷卡慰问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五至十级伤残军人、参战人员、带病回乡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和2907部队退役军人慰问面100%,在岗干职工退伍军人、老干部退伍军人、下岗分流退伍军人慰问面100%,供销系统和粮食改制退役军人慰问面100%,另由各村(社区)村支两委研究确定13名特困优抚对象(村、社区各1名)和41名困难优抚对象(每个村、社区各3名,其中祥云村5名),共计648名。
(三)慰问方式 1.发慰问信:慰问信发到各村、(社区)由村委、(社区)发给优抚对象。 2.“八一”建军节期间,镇、村二级分别组织召开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 3.各村、社区的困难优抚对象由分管领导带队慰问。 4.刷卡发放慰问金:对在册优抚对象通过优抚资金慰问;在岗干职工退伍军人;老干部退伍军人;下岗分流退伍军人;通过财政刷卡方式慰问。 5.村社区研究确定的困难优抚对象、泉交河镇供销系统改制,粮食系统改制的退役军人通过发放现金慰问。 6.区级领导走访慰问特困优抚对象。 (四)慰问标准 1.在乡老复员军人慰问金400元/人。 2.三属人员慰问金400元/人。 3.五至六级伤残军人慰问金400元/人。 4.2907部队退役人员慰问金200元/人。 5.七至十级伤残军人慰问金200元/人。 6.参战人员、带病回乡人员,慰问金200元/人。 7.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慰问金100元/人。 8.下岗分流退伍军人、在岗干职工、老干部,慰问金100元/人。 9.供销系统改制,粮食系统改制的退役军人慰问金100 元/人。 三、重点优抚对象 由党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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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综合业务 | 二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泉交河镇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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