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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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中阶段残疾学生 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残联: 为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保障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权益,根据《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5〕1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指具有赫山区(含高新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于本区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残疾学生。 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指具有赫山区(含高新区)户籍,父母有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国家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就读于本区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全日制高中学校的学生。 下列情况可以申报资助,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父母一方为残疾人,离异后子女跟随非残疾一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均去世,现监护人为残疾人的; 3.在高中就学阶段,残疾父母因故去世的; 4.养父母或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为残疾人的。 二、资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1.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400元,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 2.资助资金分三年发放,每学年发放一次。 3.在第二、第三学年进行首次申请且通过审核的,可以补发前一学年或二年的资助资金。 4.区残联于每年8月底前将上年度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1.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于9月30日前向区残联提出补助申请,填写《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学生本人1张1寸照片、学校开具的年度在读证明、家庭户口薄、学生本人或父母的第二代残疾人证。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还需提供低保证或者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2.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申请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离校或者辍学的),可以在第二、第三学年进行申请。 3.已经建立申请档案的资助对象,在申请下一年度资助时,只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年度在读证明和贫困证明材料。 赫山区残联教就部联系人:夏新华 QQ:864714032 益阳市赫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9月2日 附件1 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 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表 县(市、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年度在读证明(参考格式) 学生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该生自 年 月进入我校学习,现为我校 年级(高一、高二、高三、中职一、中职二、中职三) 班学生,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 。 特此证明。 XXX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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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综合业务 | 二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岳家桥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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