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民〔2022〕37号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赫山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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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民〔2022〕37号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赫山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 现将《2022年赫山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8日 2022年度赫山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双随机办〔2021〕1号)文件精神,及市区两级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赫山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对象 全区在民政局登记的42家养老机构 二、抽查事项 重点就登记备案、土地房产、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入住老人管理、财务经营管理、应急管理、优惠政策落实、疫情防控和非法集资防控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2年度赫山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扎实开展,成立由区民政局局长姜胜飞任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陈平辉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区民政局规财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社会救助股、监察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主任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2年度赫山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日常工作。 四、抽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0日 五、抽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资料报送、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安排 (一)通知被检机构。检查组在实施检查前24小时内通知被检查养老机构。 (二)组织开展检查。各检查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开展检查,在检查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检查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向领导小组书面反馈检查结果汇总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领导小组汇总检查组意见后形成综合检查报告,并共同研究处置意见。 (三)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抽查结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四)建档保存资料。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七、抽查结果及处理 (一)抽查结果类型 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八种类型。 (二)公示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结果;其他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 (三)抽查后续处理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 抽查结果为“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登记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查处结果将予以公示。 抽查发现养老机构连续两年未进行年检,或连续两年责令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吊销资质,关停处置。 附件:赫山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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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二级事项 |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
公开时限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各地相关法规、信息公开规定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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