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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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民〔2022〕57号 关于印发《全区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办,各养老机构: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湘民函〔2022〕12号)和益阳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益办发电〔2022〕1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全区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 全区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长沙市望城区“4.29”特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有效杜绝和消除养老服务领域房屋安全隐患,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全面实施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养老机构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因房屋安全导致重大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姜胜飞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平辉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绮云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聂 晶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瑾 派驻纪检组组长、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成 员:欧杰军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股长 黄达辉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专班成员 夏建芳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专班成员 何 颖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专班成员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由欧杰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资料收集、工作跟进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排查范围 益阳市赫山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养老服务场所,包括已备案及实际经营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五保之家等。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自建房用于养老服务隐患排查。按照各级党委政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当地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推进工作。一是用于养老服务的自建房要按照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普查、乡镇(街道)排查、县级复查、市级抽查、省级考评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二是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采取“改” “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整治;三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隐患,严格填报相关表格,报同级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上级民政部门;四是要加强部门协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常态长效监管。 (二)全面排查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重点排查不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规定开展养老服务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与邻近房屋混业经营的养老机构,以及养老机构用房租赁给个人或者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安全风险。 (三)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房屋鉴定。联合当地住建部门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老旧房屋(建筑)全面开展安全鉴定,对鉴定为C、D级危房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坚持“一栋一策”整改,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经鉴定机构鉴定认定后方可使用;对暂时没有条件采取整改措施的C、D级危房,采取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识等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四)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清查养老机构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台账(见附件1)。对手续不齐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将相关情况报送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解决。 (五)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重大隐患。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行动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整治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或失效、疏散通道不足或堵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使用电气或取暖、违规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和宣传培训教育制度未落实等方面的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养老机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一事一议”集中处置,通过完善手续、出具意见、核实权属、落实措施、加强督查等程序,帮助养老机构完成消防验收或备案。 (六)坚决取缔关停非法经营养老机构。对未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在民政部门进行民非登记,但实际上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集中养老服务或其它民政服务的非法经营养老机构,要联合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约谈。符合登记条件的,要求其限期依法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要求限期疏导入住老人,自行关停机构。对约谈无效的机构,要采取联合执法方式,由相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非法经营机构进行取缔,同时,对入住老人进行有序疏散或集中安置到合法养老机构。 (七)紧盯易发多发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查养老机构刀具等管理落实情况,关注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情绪管理,特别是因疫情封闭造成的情绪不稳、易怒暴躁等情况,要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严防发生打架斗殴等伤害老年人的极端事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5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要全面部署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辖区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要求,确保排查方案可行。 (二)全面排查(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建立机构自查、乡镇排查、区级督查、市级抽核、省级考评的排查工作机制,在市区两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对辖区内每个养老机构,特别是改扩建房屋、归民政部门所有但出租开展经营活动的房屋,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根据排查结果汇总问题清单,建立排查台账(见附件1,其他民政服务机构用房参照此表填报),并将问题隐患及时反馈至机构负责人,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 (三)集中整治(2022年8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根据排查鉴定情况,建立整治台账,按“一院一策”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聚焦三层以上、违规改建扩建的养老机构,分类采取“改、停、封、拆”措施,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会同住建、城管、消防、市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依法督促整改到位。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长效建制。一是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照整改台账,逐一开展评估及验收,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部门联合整治机制。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逐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三是严格居民自建房用作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用作养老机构的居民自建房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户主必须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得以住所使用证明或“住改商”证明或承诺书等形式代替。严格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应当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将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纳入赫山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排查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事有人管、任务落地、责有人担”。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一位老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排查,要多种渠道保障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经费,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支持参与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鼓励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举报相关情况。 (四)加强督导问责。区民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督查排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书面提示督办,对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每周三前,将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2)和报送同级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汇总表报送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情况要及时单独上报说明,8月30日前报送隐患整改情况。联系人:夏建芳,电话:15173709658;邮箱:1875969672@qq.com。 附件:1.益阳市赫山区养老机构房屋调查登记表 2.益阳市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情 况汇总表 益阳市赫山区养老机构房屋调查登记表
附件2 益阳市赫山区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备注:1.统计范围:经排查初步判定为有安全隐患房屋。 2. 房屋安全隐患类型:附件1登记表的数据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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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二级事项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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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网安备 430903020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