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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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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国务院决定自1984年起,将国民收入指标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指标之一,要求编制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民收入年度计划,每年统计检查一次。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11月全国平衡统计工作座谈会总结国民收入统计方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试行本),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

  《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试行本)共42页,分三部分:一、国民收入统计的意义和作用;二、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的含义和计算方法;三、国民收入统计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统计
一级事项 统计调查制度 二级事项 国家统计调查制度
公开时限 实时更新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公开主体 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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