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登记流程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死亡登记 申报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申报人应当提交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 交回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提交遗失声明) 。 “死亡证明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 推断)书》 ; (二) 公安、 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 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 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死亡登记, 申报手续齐全的, 在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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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户籍管理 | ||
| 一级事项 | 户籍管理 | 二级事项 | 注销登记 |
| 公开时限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益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 ||
| 公开主体 | 赫山公安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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