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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四型”督查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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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沧政发〔2020〕75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四型”督查机制的

    

 

镇属各学校、幼儿园、校车司机:

为切实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赫山区校车办[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春季起实施校车安全管理“四型”督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督查。镇校车办每月开展1次常规路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整改问题,形成督查记录表。

二、网络督查。镇校车办在校车运营时间,全天候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处理,通报校车的运营情况,形成督查记录。

三、民主督查。镇校车办设置举报电话(0737--2934861)。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规违法营运校车,及时查实处理并予以回复。

四、专项督查。镇校车办将联合公安、交警、运管、安监等部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专项督查。

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镇人民政府将在校车安全管理“四型”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年终考核校车司机绩效的重要依据。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0820日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校园安全 二级事项 校园安全管理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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