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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9〕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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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师管理 二级事项 教师行为规范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
公开主体 赫山区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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