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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一个抗战老兵的泣血求助

关于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情况说明 赫山区民政局领导: 领导好! 关于您在答复我的信访事项意见书中指出:经调查,赫山区民政局优抚股答复如下:退役军人退伍回乡后要求补评残需提供原部队住院证明资料。经查阅该同志退伍档案,没有发现张自然父亲张范中原始住院资料,因此该同志要求补评残目前没有政策依据一事,本人代表我父亲张范中同志就以上情况做个详细的说明如下: 以上提及的没有发现原始住院资料,我特附上2003年张范中伤残档案遗失,请求上级领导解决伤残补助金和治疗费用报告一份,评残上报材料中的附注上明确写明如下资料: 1.师部医院出院证一份“左面部骨折,重度脑震荡”。 2.因公负伤卡一份。 3.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评残鉴定一份。 4.1971年连队卫生员证明材料一份。 5.护送医院医生证明材料一份。 6.申请评残报告一份。 7.二等乙级残废证一本。 以上这些材料有益阳市赫山区优抚股领导及民政局领导签名确认上述材料情况属实,并有加盖益阳市赫山区优抚股的公章为凭。试问如此事实真实的事情,赫山区优抚股做为一级领导部门,怎么能说丢失不见后,就不闻不问,还是想不了了之啊,如此严重不作为的渎职行为理应受到行政部门的追责,如此践踏以身为国出力,流血受伤的抗战老兵尊严的行径自当受到全国有骨气,有血性的人的唾骂。如此恶劣行径不给我父亲一个满意答复,我自将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我的申述,不讨回这个公道誓不罢休! 张自然 2018.2.13

来信时间:2018-03-08 22:12:22 来信人:张自然 信件状态: 已发布
受理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我已安排专人调查了解。

区民政局已将您的相关情况向市局再一次进行汇报,因考虑到补评残由省民政厅认定,区民政局已提请市局将该情况作为特殊情况进一步向省厅汇报。区民政局在得到答复后,将第一时间与您进行联系。

基于上述情况,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答复单位:赫山区 答复时间:2018-03-21 09:18:26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