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含使用年限10年以上未知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二批)的公示
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6]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湖南省2026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6]3号)等文件规定及相关要求,经摸排核实,现对赫山区第二批使用状态异常(灭失、已转出益阳市、停用报废、信息失效等)的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含使用年限10年以上未知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予以公示注销。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反馈(联系电话:18711783090);逾期未反馈意见的,生态环境部门将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系统注销其登记信息。
附件:
赫山区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含使用年限10年以上未知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注销明细表(第二批).xls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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