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益阳市赫山区思纽特真知圆幼儿园等12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湘民发〔2021〕43号)之规定,本机关拟对1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邮寄送达等方式向部分社会组织登记地址投递《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以下12家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12家社会组织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642号
联系部门:益阳市赫山区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联系电话:0737-4425079
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docx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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