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关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6-09-08 10:34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经调查,益阳市赫山区益卓教育培训学校等27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湘民发〔2021〕43号)之规定,本机关拟对27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邮寄送达等方式向部分社会组织登记地址投递《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以下27家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27家社会组织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 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642号

  联系部门:益阳市赫山区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联系电话:0737-4425079

  附件:(第二批)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docx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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