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植保〔2026〕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湖南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6〕14号)等文件精神,经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具备统防统治资格的农业主体中,遴选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补助主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补助主体需为获得省级授权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2.补助主体取得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能力。
3.补助主体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在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
4.补助主体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植保无人机(载荷量≥50L),日作业面积2000亩以上,同时飞防人员具有相关资格证明(人证合一)。
5.参加田间作业的植保无人机具有完整记录反映作业质量的功能,如作业轨迹、起降飞行时间、飞行地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液量等。
6.分包、转包防治任务的组织,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主体提供相应的材料
1.补助主体申请表(附件1)。
2.声明函(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声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飞防人员登记表及相对应的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6.2026年参加田间作业植保无人机的完整记录(作业轨迹、起降飞行时间、飞行地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液量等)。
7.植保无人机机手飞防培训记录。
8.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9.“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本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加盖本组织公章(公章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2026年9月21日—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项目联系人:熊卫湘(联系电话:13272191968)。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