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六个乡镇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2-09 14:42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第一章 总则

  一、项目背景与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治理大气污染的总体部署,改善赫山区能源消费结构,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平公开、安全高效”的原则,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力量,加快乡镇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为居民和工商业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燃气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竞争择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金实力雄厚、技术管理先进、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特许经营者。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益阳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指导,根据市场需求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供气范围。

  3.保障安全、规范运营。将安全置于首位,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4.合理定价、让利于民。建立科学的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既要保证企业的合理收益,又要切实减轻用户负担。

  5.权责明确、强化监管。明确政府与特许经营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欧江岔镇、岳家桥镇、泥江口镇、新市渡镇、笔架山乡、八字哨镇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

  3.运作模式:采用 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方式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提质改造、维护等工作,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符合移交标准的燃气管网、敷设设施资产、经营管理权所有权等无偿移交给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或其指定的机构。

  4.特许经营期:建议为40年(含建设工期)。具体期限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

  5.实施范围:欧江岔镇、岳家桥镇、泥江口镇、新市渡镇、笔架山乡、八字哨镇行政区域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此范围为独家经营权区域。

  6.总体目标:在特许经营期内,为赫山区六个乡镇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提供安全、可靠、完善的燃气输配系统和服务体系。

  具体任务:

  ——2026年上半年完成赫山区欧江岔镇、岳家桥镇、泥江口镇、新市渡镇、八字哨、笔架山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的天然气管道整体设计,开展欧江岔镇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2026年下半年完成欧江岔镇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设备调试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具备供气条件。

  -—2027年上半年欧江岔镇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管网设施正式投入运营,逐步拓展市场,提高天然气用户覆盖率。

  -—2027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推进各乡镇管网设施建设,确保2030年实现全面通气。

  第二章 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一、实施主体:赫山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机构: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招标、监管等工作。

  三、协调机构:建议建立由区人民政府牵头,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协调工作专班,统筹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如规划选址、用地保障、价格审批、安全监管、环保等。

  第三章 特许经营实施内容

  一、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1.授予主体: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被授予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特许经营者(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3.经营区域范围:欧江岔镇、岳家桥镇、泥江口镇、新市渡镇、笔架山乡、八字哨镇行政区域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4.经营服务范围: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乡镇天然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独家向符合用气条件的各类管道燃气用户供应天然气;在经营区域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改部门核定的价格进行收费;提供相关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

  二、项目建设

  1.项目选址:根据《益阳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行选址。

  2.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分两期开展建设,一期为2026—2030年,二期为2031—2035年。主要包括门站1座(含LNG储气设施)、调压站8座、高中压天然气管道约184公里、低压管道320公里以及配套燃气设施及附属设备。

  1.一期(2026—2030年),完成欧江岔镇、岳家桥镇、泥江口镇、新市渡镇、笔架山乡、八字哨镇及龙岭产业开发区(未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燃气主干管网敷设,建成门站1座(含LNG储气设施)、调压站8座、高中压天然气管道约100公里、低压管道120公里。

  2.二期(2031—2035年),完成供气支干管网敷设,建设内容包括高中压管道84公里、低压管道200公里。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约19884.84万元,项目实施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四、产品与服务标准

  1.气源质量:供应的天然气质量必须符合《天然气》GB17820-2018等国家标准。

  2.工程建设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等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

  3.服务标准:供气压力、加臭、客户服务等必须遵守《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418-2010及行业管理条例。

  五、投资回报与价格机制

  1.投资回报:燃气管道设施建设费和服务收费、燃气销售价差收入以及其他延伸服务等投资回报。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收入,收回本项目投资成本、运营管理及维护更新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使用者付费为售气费以及燃气工程安装费收入等经营所得。

  据初步测算,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全部投资财务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能达到12.62%,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行业基准率7%)为8947.76万元,投资回收期为29年,具有较好的后续盈利能力。

  2.价格机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和《湖南省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结合赫山区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由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台各项服务定价(包括售气费以及燃气工程安装费)。

  第四章 特许经营者的选择

  一、选择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在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均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项目经验及业绩(5年以上天然气运营经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6.具备稳定的气源供应渠道(如与国家管网签订长期供气协议);

  7.具备管道燃气运营管理所需的燃气技术和管理人才,拥有智慧能源管理系统运维能力;

  8.其他资格条件。

  第五章 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特许经营协议》是项目的核心法律文件,应至少明确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内容;

  (二)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

  (三)如成立项目公司,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

  (四)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五)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

  (六)监测评估;

  (七)投融资期限和方式;

  (八)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

  (九)履约担保;

  (十)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

  (十一)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家政策等管理要求调整变化对特许经营者提出的相应要求,以及成本承担方式;

  (十二)政府承诺和保障;

  (十三)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

  (十四)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及资产移交方式、程序和要求等;

  (十五)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市场价格重大变化等协议变更情形,提前终止及补偿;

  (十六)违约责任;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

  (十八)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政府支持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项目协调工作专班常态化运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

  二、政策保障

  1.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纳入赫山区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项目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流程。同时,协助企业申报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

  2.获得授权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享有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独家经营管道燃气业务的权利;维护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管道燃气市场秩序;帮助特许经营企业做好用户市场开发工作。

  第七章 监管体系与风险分配

  一、监管体系

  行政监管:由住建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环保、发改等部门,对项目维护管理、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同时,接受住建、审计部门的跟踪审计。

  履约监管:住建部门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监督项目公司履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维修、设备重置等义务。

  社会监督: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住建部门将项目建设内容、特许经营中标结果、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标准、运营评价等非涉密信息公开。特许经营者将运营维护情况、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等财务指标信息公开。

  二、主要风险分配

  政府方承担风险:土地获取(提供支持)、项目审批风险以及赫山区人民政府或政府组成部门、下级政府所颁行的法规规定等风险等。

  项目公司承担风险:项目融资、建设、运营、技术、市场需求、操作安全、燃气运经中的所有证照办理等。

  共担风险:通货膨胀、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或上级政府统一颁行的法律法规)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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