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化解赫山区物管小区收费难问题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3 15:07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化解赫山区物管小区收费难问题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3日

 



 化解赫山区物管小区收费难问题工作指引

  为有效提升赫山区物管小区物业费收费率,保障小区正常运转与长效治理,维护广大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居(村)民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指引,明确业主委员会、党支部、楼栋长、居(村)民委员会及法院各方职责与协作机制。

  一、总体目标

  为切实解决物管小区收费难的问题,通过强化宣传、透明服务、有效沟通、帮扶调解与法律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业主树立有偿服务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小区正常运转与长效治理。

  二、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由居(村)民委员会牵头的定期信息沟通渠道,楼栋长充当好信息联络员,动态掌握本楼栋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要求、评价及缴费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业委会(物管会)。业委会(物管会)定期收集、整理业主关于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时、客观地向物业服务人反馈,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居(村)民委员会根据业委会(物管会)上报的信息及时进行汇总,掌握了解小区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汇报。

  三、协商调解机制

  (一)建立以居(村)民委员会、业委会(物管会)、楼栋长协商机制,定期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业委会(物管会)、楼栋长、物业服务人召开联席会议,分析业主未及时交纳物业费的原因并协商解决方案。如确实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向上级进行汇报。

  (二)建立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物调中心的调处机制,对区综治中心转办的事件进行沟通调处;

  (三)以区综治中心为依托,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区物业行业专家等为主的物调中心,组织相关利害人进行沟通调处。

  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调解意见书,同时可以进行司法确认。

  四、建立快审快判机制

  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区物调中心调解无效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本行政区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由办案单位快速立案、快速审结。

  五、附则

  本指引旨在为各方协同工作提供基本框架,在实际操作中,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人文关怀与法治方式相结合,力求在保障物业服务人、业主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推动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最终实现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