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担任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0:52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兹有自然人龚树兵,男,汉族,1972年12月10日出生,2024年11月13日去世,去世前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平安路80号,公民身份号码430111********0510。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25)湘0903民特179号民事判决书查明,龚树兵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龚渝涵、父亲龚年科、母亲吴彩云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龚建奇均书面表示放弃继承龚树兵的遗产。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指定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担任龚树兵的遗产管理人。

  现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特此公告:

  1、若有龚树兵的债权、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包括(1)债权、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2、若有其他对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担任龚树兵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人士,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异议人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公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邮寄书面材料至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642号民政局办公室。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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