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3-04 15:36 信息来源:区委巡查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37日至621,区委第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2025822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党性原则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落实。为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了《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注重标本兼治,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局党组书记、局长谢三喜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带头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以实际行动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坚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形成全链条整改责任体系;对巡察组反馈的立行立改问题和交办线索亲自督办,确保快速响应、从严处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细抓实各项整改任务。

截至2026年3月4日,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表现形式,已完成整改3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3件,已办结3件。

、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仍需持续发力

1.关于“省委巡视问题整改需持续关注”方面的问题

1)2024年省委巡视赫山反馈的“部分村违规改变乡村振兴‘共享贷’资金用途”问题仍然存在,如兰溪镇小河口村编造资料,骗取、违规使用、挪用‘共享贷’资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赫山区村级债务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乡村振兴共享贷”等债务管控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范畴。二是对全区“乡村共享贷”资金进行了全面摸底建档,建立“一村一策”管理台账。三是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化债办)、区经服站协同建立长效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银行赫山庙、赫山、东城、高新等四个支行与乡镇街道一道,协调强化风险监管。四是对资金管理使用采取“村账乡镇代管”的模式,由乡财政部门代管、审计,保障“共享贷”资金高效安全。五是及时掌控项目资金规范运转使用,确保村级收益分红及时到账入库,确保共享贷资金及时足额偿还。目前,我区有38个村信贷到期,其中:已还清的有12个村,已办理展期的23个村,暂时不能办理展期的3个村,兰溪镇小河口村因违法使用“共享贷”资金,公安、纪委正在立案查处;泥江口镇国庆村投资入股广联农机合作社,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村经济合作社已向泥江口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请求镇司法所指导向贷款当事人提起诉讼,目前正在联系走法律诉讼程序;岳家桥镇黄板桥村已由区纪委监委立案处理,建设银行、镇村正在组织积极催收。六是对巡视指出的涉事单位和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立案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惩处。

2.关于“同类同改、未巡先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仍需加大”方面的问题。

2)同类同改、未巡先改自查“我区所有乡镇均有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水葫芦、空心莲子草发生,外来物种的入侵已经对我区农业生产造成了明显的危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赫山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制定了《赫山区2025年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方案》,先后4次召开区内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乡镇相应健全防控机制二是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多样性国际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使社会公众认清外来入侵生物的危害。针对农业外来物种识别、行政许可等重要内容,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提高防控技术水平和治理效果。截至目前,发放技术防治资料100多份、宣传图册200多份,张贴横幅50多条。三是区级统筹资金20万元在欧江岔镇欧江岔村建立1福寿螺综合防控示范点,防治面积为800亩,通过冬季除草、春耕整地等农业防治手段,结合物理、化学防治措施,根据福寿螺的生长周期和生活习性,开展全生长周期防控。四是组建赫山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技术专家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全年下乡指导10多次,召开现场培训会1场,培训人次100多人次。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在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持续优化乡村人居环境等方面仍有短板的问题

4.关于“粮食安全底线守得不牢”方面的问题

7)粮食种植、生产面积落实存在区域不平衡。对交通不便或较为偏远的村庄双季稻面积落实抓得不实,且情况未深入核实,导致部分村庄在省级核实中吻合率未达100%。如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抽样核查新市渡镇跳石村、岳家桥镇枫树山村早稻面积,吻合率未达100%;2024年统计监测中,“粮食种植面积”指标在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的遥感测量中显示若干处图斑未种植水稻。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组织农业农村局相关股站室工作人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农业专干对辖区内双季稻种植区域进行核查,对少种、未种的已进行补种3600亩。二是2025年晚稻种子27000公斤已全部发放到位,通过“万名农业科技人员包联服务规模种植主体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安排122名区级、乡镇级农技人员精准服务1868名规模种植主体。依托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等大力落实“六增两控”技术。

5.关于“安全生产行业主管责任落实不力”方面的问题。

8)“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不到位。2025年3月21日鱼形山街道益阳大泉茶叶有限公司发生1人非正常死亡的安全事故,区农业农村局4天后才掌握情况。2024年8月高新区相关职能责任合并以来,区农业农村局一直未对鱼形山街道、朝阳街道、谢林港镇的农业生产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管,工作衔接不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通知》、《赫山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关于组建赫山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库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二是组织局机关干职工、水产事务中心和农机事务中心安全生产专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赫山大队成员、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及涉农企业主体安全员、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员进行消防培训。并印制《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指导手册》、《农用机械使用安全告知函》、《农业生产安全守护手册》等安全生产指导宣传手册,通过微信转发、现场发放等方式对农业生产者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对大泉茶叶有限公司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并对全区16家茶叶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对全区涉农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共计检查102家企业,发现安全隐患125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6.关于“重点项目推进不力”方面的问题。

9)关于因农业农村局重视不够,导致我区2024年7月申报的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项目资金被扣除500万元,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计划落实,并带来负面影响,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集中研究,同意湖南兰溪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物流园建设财政补助项目资金400万元取消,全部自筹,我局统筹1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了变更申请函,已获得批复。二是市局分管领导及区级领导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明确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杨国胜、区财政局彭旭敏、区城投集团肖为、兰溪粮食集团易国雄为主负责的临时整改工作专班,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汇报,组织区财政局、项目相关主体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6次以上,确保后续项目有序推进。

7.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仍需持续发力”方面的问题。

10)创新措施不多,缺乏有效的动员和激励机制,群众参与度不高,存在“政府主导、群众旁观”的现象,有的村庄“八乱”问题依旧存在,“五边区域”整治任务仍然较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未形成常态长效机制。2024年我区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四季度督查中,综合排名较差,6个乡镇(街道)被全市通报批评。巡察发现沧水铺镇沧泉路39号附近有一空地大片垃圾长期堆放无人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2025年度赫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查方案》,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相关乡镇(街道)人居环境专干组成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农户等方式,对全区14个农村乡镇(街道)开展了三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通报。同时,各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区域网格化常态保洁重点区域并纳入全区督查范围。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全民清扫日活动,发动村民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道路沟渠塘坝等区域进行了不定期清扫清洁。二是沧水铺镇已联系业主城投公司进行了处理,对现有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成;建立巡查机制,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行为,同时建立围墙或者围挡进行封闭。

8.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着力不够”方面的问题。

11)行业普法宣传需加强。部分农民、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仍不强,农民维权意识不高,农资、兽药门店仍有贩卖过期农药、假农药、假兽药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2025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二是已经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已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应考人员参考率,合格率均100%。三是已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宪法进农村”等法治宣传,向广大农民宣传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维权等法律法规。农药管理站对重点农资门店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发放及张贴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图册。

12)罚没物资管理不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存在罚没物资未建立出入库台账,部分物资未按要求入库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大队仓库管理制度,启用新的涉案物品出入库登记表,涵盖出入库时间、所涉案号、规格、数量、经办人、交接人及物品存放坐标等信息。在执法大队办公楼设立了专门仓库,并对9个货柜设置了坐标,涉案物品摆放有序。二是落实专人保管,仓库钥匙由综合股工作人员陈立明、罗剑保管,并设置了高清摄像头。三是对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的涉案物品进行了盘底清理,现已全部登记入册并妥善保管。

9.关于“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有欠缺”方面的问题。

13)禁捕宣传不到位,宣传效果不显著,巡查监管不严不密,违法钓鱼捕鱼的现象仍然存在。2022年以来,累计接到市民热线投诉非法钓鱼捕鱼35起,其中2023年就有18起;2021年以来禁捕立案74起。巡察走访发现,渔政码头执法智慧指挥中心屏幕不能显示监控画面、10处监控点(2024年10月投入使用)有2处已不能正常使用、涉案物品台账登记不完善、个别执法行为不规范未开具暂扣单据等诸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宣传方案,在枯水期开展宣传活动,印制禁捕宣传海报和资料。二是联合公安部门,在东湖和谢林港镇打击了2个电鱼团伙,对2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安部门正对4名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印制了渔政执法违规钓具暂扣单。四是对损坏摄像头进行了维修,加强智慧渔政系统日常管护。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加强乡村振兴及各类项目资金监管,财务、工会等制度执行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10.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14)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全,验收滞后,导致拨付不及时。如2024年泉交河镇等9个乡镇恩塘村等1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595万元未拨付到位。

整改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联系业主代表与监理单位进行计量,计量完成后及时整理工程竣工验收各项资料,提交拨款资料并进行单项工程、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验收,2025年9月5日已拨付595万元工程款。

15)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衡龙桥镇槽门湾村EK12娑衣塘外坡出现多处散浸及滑坡现象;兰溪镇等2个乡镇新沙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有的田坎矮沟壑深,造成枯水时沟渠灌溉农田、洪涝时农田排水到沟渠都不顺畅。巡察期间,益阳电视台报道了泉交河镇宫保第村种田大户李某反映的“小田并大田”完工后高低不平、田埂渗水等影响春耕生产的相关问题,引发舆情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复检,对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已责令施工单位修复,确保工程正常使用。二是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关于“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衡龙桥镇槽门湾村EK12娑衣塘外坡出现多处散浸及滑坡现象”。系施工方应部分群众要求改变施工方案,改变护坡形式且施工中未将原有放水底涵管进行封堵密实,蓄水后水压过高导致。要求施工单位按原设计要求整改,重新施工护坡。2025年6月25日已整改完成。关于“兰溪镇等2个乡镇新沙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有的田坎矮沟壑深,造成枯水时沟渠灌溉农田、洪涝时农田排水到沟渠都不顺畅”。反映存在问题的渠道原设计为U60衬砌,施工时考虑原有灌渠渠系高程,村委征求大多数村民及种田大户的意见后,请求建设单位修改了原设计方案,保证了灌溉进水及田面挡水的双层要求(渠顶高于田块45cm)不存在田坎矮沟壑深的情况。关于“泉交河镇宫保第村种田大户李某反映小田并大田完工后高低不平、田埂渗水等问题影响春耕生产”。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反映高低不平的田块实际未全部完工,因该村田块整治任务重、交田时间集中,共6个丘块约30亩精细化平整未完工;田埂夯实不够,施工期间降雨量严重偏少,土壤干燥含水量低,耕作时也未对田埂进行防渗处理,导致部分田埂出现渗水现象。要求施工单位调集机械设备对未完工田块进行精细化平整,对相关田埂进行防渗处理,2025年4月8日全部完成整改。

11.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方面的问题。

16)附件不全、审核把关不严。如2023年1月付万盛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费用3万元、付农保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限公司发展粮食生产费用3万元,两笔支出均仅收据一张,无其他附件;2023年中央设施农业贷款贴息39.664万元共发放至10个企业,发放附件中只有一张贴息资金安排表,没有签字和盖章,无其他附件;2024年2月付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5万元整,除请示报告外,无领导批示或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有10万元因付款无依据被省厅追回。

整改情况:一是为避免后续类似情况的发生,修订完善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明确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联审会签人员的审核责任,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规范、合法合规。今后将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业务不真实、附件不全凭证不予报销。二是补充完善了相关附件资料及关于贷款贴息无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

17)打款给个人,报账不及时。如2023年1月报销2021年局机关维修款;2023年4月支出2019年创文固卫清扫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时限及联审会签人员职责。二是明确规定所有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转账)制度。

18)固定资产管理不善。购置固定资产未计入对应科目,而是直接作费用列支,易造成资产流失。如2023年1月购置的1台2680元打印机、2022年12月购置2310元的办公椅、沙发等均未计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并明确资产账务管理与实物管理由不同人员分类管理,年度内实物与账物进行不定期核对。同时对未及时入账的资产进行补记账务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农业执法大队已将价值1980元的水泵、单价1050元的9张床计9450元、单价700元的衣柜共计12130元列入了固定资产,并于2025年10月18日录入了资产管理系统。

19)培训费报销有漏洞。如2023年4月向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支付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费28万元,无培训人员名册及相关资料;2024年2月付加班用餐共计5883元,仅附一张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签到表,无培训安排等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相关培训附件及关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的说明。二是为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培训费报销的相关要求。

12.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方面的问题。

20)专项补贴资金列支餐费。如2023年1月,支出2022年机播秧同步侧深施肥项目补贴资金13900元,其中含餐饮支出7053元;支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再生稻示范性补贴)71万元整,其中餐饮支出7494元。

整改情况:一是为杜绝后续类似情况的发生,严格执行《赫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修订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审批程序及职责。二是对使用不规范的餐费予以追缴至区财政局,共计1.45万元。三是利用乡村振兴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近年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1)报账审批把关不严。如支付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尾款80余万元。除发票和采购合同外,无项目验收单和结算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补充该项目验收资料。二是完善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账要素、审批流程等。

22)项目风险把控不够,存在资产流失风险。赫山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申报,项目总投资960万元(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各一半),其中2024年8月,执法大队在湖南桃花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定制执法船1艘,且已付152万余元(90%货款),合同规定应在2024年10月交付,但2025年5月仍未交付使用,经查,该公司将预付款用于支付员工拖欠工资,目前公司运转困难,存在难以交付执法船的风险。

整改情况: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温卫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华及副大队长夏献军、杨剑鸣、综合股长罗剑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10月31日、11月14日、12月5日前往湖南桃花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造船基地督促船舶建造进度。2026年1月22日,桃花江游艇公司已将执法船交付给农业执法大队。

13.关于“工会支出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23)工会账与行政账混淆不清且附件不全。应在行政账列支的费用在工会列支,如2024年4月付文印费等4170元,无印刷明细,无签字等;2024年8月付驻村帮扶对象体检款、保险费3495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会账目中附件不全的,能找到原始凭证的已进行了补充。如2024年4月支付文印费等4170元,已补充印刷明细,并签字。二是由分管局长牵头,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赫山区基层工会经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24)在规定节假日外发放福利。如2022年12月付乡村振兴扶贫脐橙12412元、付区扶贫企业优享种植专业合作社黄桃24240元,以上物资发放给个人,不包含在节假日福利中。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局长牵头,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赫山区基层工会经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14.关于“乱发滥补现象依然存在”方面的问题。

25)违规发放值班补助。2023—2024年,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按200元/人/天标准造表发放17人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值班补助共1060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移交的“违规发放值班补助”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近5年来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情况。二是在清查的基础上,组织领取了节假日值班补助的17人进行退款。目前,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2023年至2024年所有违规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费均已退回,并将10600元违规发放资金上缴区纪委汇缴结算账户。

26)违规发放不应享受人员综合绩效奖。2023年4月,赫山区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因酒驾被区纪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度农业局仍发放其综合绩效奖270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近两年工作人员所受处分情况及综合绩效奖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查明一名工作人员在2023年因酒驾被区纪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且该同志仍发放了2023年度的综合绩效奖。二是通知该同志退回了2023年的综合绩效奖。目前,已将违规发放不应享受人员综合绩效奖的2700元上缴区纪委汇缴结算账户。

(四)强化党建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持续发力

15.关于“‘三重一大’等民主议事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27)存在先实施项目或印发方案后上会简单通报现象,民主议事决策流于形式。如2024年8月,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未报党组会集体研究,就通过发文程序后印发了《赫山区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会议、股站室长会议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相关内容和“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和“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制定完善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对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要人事等关键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健全和完善决策监督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维护制度权威性。三是由局党组牵头,抽调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等相关股站室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股站室自查与局检查组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25年9月以来已决策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敷衍塞责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有效遏制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针对《赫山区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就通过发文程序印发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于2025年6月底、7月初对有关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有关股室负责人于2025年6月10日进行检讨说明。

28)党员干部监督不到位。党纪教育、日常监管方面不够深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做得不够,典型案例通报震慑不足,导致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现象依然存在。2022年执法大队多名干部及家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整改方案》.二是在收到区纪委监委《关于区农业农村局加强作风建设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向区纪委监委回复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情况的回复函》。三是局机关党支部每月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是农业农村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家庭廉洁承诺书》10份。

29)重点领域监督不到位。如在行政执法、惠农资金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还不足,导致问题频发。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护渔员知法犯法,利用岗位优势开展垂钓捕捞,被市民举报;对补贴数据监督、监管不严,套取惠农补贴资金的现象依然存在,2024年4月,上级联合检查我区“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情况”“一卡通使用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4个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6个乡镇街道436户(466人次)虚报冒领惠农补贴33.5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4月对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事件开展了全面深入调查,将排查到的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委。追回被冒领的补贴资金35.31万元,在2024年12月前已将追缴资金发放给农户。2025年3月向区委、区政府做出《关于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的书面检查》。区纪委监委于2025年4月对相关人员做出政务警告的处分。二是回复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落实赫山区监察委员会建议的函》。三是局党组分别于2025年9月24日、10月20日、10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点领域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党组班子成员开展对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政谈心谈话24次。五是局机关党委结合典型案例上党课5次。

17.关于“贯彻新时代选人用人和组织路线存在偏差”方面的问题。

30)干部岗位交流有待加强。中层骨干轮岗落地落实不到位,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任任职达9年;科技教育股股长任职已满8年。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19个内设股室和9个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年龄、学历、所学专业、任职年限等情况进行了摸底,建立中层干部管理台账。二是通过走访调查、谈心谈话,并结合日常表现等情况,对综合素质好、政治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干部重点培养,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8年的中层骨干进行岗位调整。目前,6个内设股室和2个二级机构(农田建设与农垦股、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担任)的负责人进行了轮岗,提拔了2名工作能力突出的中青年干部为股长。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8年的原质检中心主任、原科教股股长分别调整任土壤肥料管理股股长和植保植检站站长。

31)专业技术干部培养力度有待加强。2021年以来,共退休事业干部41人,大多是专业技术较强的干部,其中高级农艺师18人、农艺师11人。但期间对中青年干部的技术培训不多,“传帮带”“老带新”“熟带生”不足,导致技术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能够独立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的中青年技术干部不多,且部分班子成员所分管工作业务也不够熟悉,专业技术“空心化”现象有蔓延之势。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注重发挥经验丰富的老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安排新进人员与业务骨干结对学习,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专业传承。例如:2024年10月安置的退役军人,安排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老专家”的指导下,系统学习农产品农药残留定量检测技术。2025年3月通过人才引进的一名工作人员,安排至植保植检站,由“老专家”指导,充分发挥其植物病理学专业优势,助力农业病虫害防治工作。2025年10月安置的退役军人,分配至植保植检站,由经验丰富的“老专家”带领,深入一线开展二化螟等病虫害防治实践。2025年5月轮岗后,一名工作人员由乡村产业发展股调整至种植业管理股,依托其农业与种艺专业背景,由“老专家”指导其参与油菜种植等专项工作,促进学用结合。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结合分管领域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与农业农村工作,为全局干部讲授专题党课6次。三是摸底专业人才需求,夯实队伍建设基础。2025年12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各股室专业人才需求情况摸底工作。经统计,共有6个业务股室提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合计需补充相关人才9名,为下一步精准引才、科学配岗提供了重要依据。

32)干部正向激励措施还有待加强。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办法措施不多,干部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股室长工作热情减退,想要调整至相对轻松岗位,个别股室长向党组提交书面报告,不愿意担任中层骨干职务,“躺平”思想在机关萌芽。

整改情况:围绕主题教育与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覆盖干部80余人次。二综合运用日常考核、机关考勤、群众反映等方式,累计分析研判干部履职情况20余人。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开展一对一谈话提醒5人次。其中,对提醒后未见改进的干部,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三将学习成效、提醒教育情况、整改结果等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紧密挂钩,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躺平问题反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8.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方面的问题。

33)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到位。2022—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落实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开展查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会前谈心谈话制度。根据上级关于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明确谈心谈话的范围、内容及具体要求。坚持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必谈。谈话过程中,注重深入交流思想、坦诚交换意见,直面问题、指出不足,切实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高质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奠定基础。二是从严审核对照检查材料。要求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相关要求深入查摆自身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对查摆问题不深入、剖析反思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的材料,明确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要求重新撰写,确保对照检查材料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目的。

34)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党支部未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后未召开支委会直接评选优秀党员。

整改情况: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党支部已于2025年9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严格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学习整改。

 、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仍需持续发力的问题

2.关于“同类同改、未巡先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仍需加大”方面的问题。

(3)审计指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95亩未用作粮食生产”问题中,目前仍有泉交河镇菱角岔村村民谭某剩余46亩、欧江岔镇虎形山村村民刘某某剩余10亩未整改到位。

关于“审计指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95亩未用作粮食生产’问题,目前还有泉交河镇菱角岔村村民谭某剩余46亩、欧江岔镇虎形山村村民刘某某剩余10亩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8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区的泉交河镇菱角岔村村民谭某于2019年3月流转约56亩水田栽种果树”的问题。已恢复耕种38亩,未整改18亩。其中2023年恢复种植10亩,2024年恢复种植12亩。2025年恢复16亩。二是关于“泉交河镇竹益农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流转水田约20亩栽种木槿”的问题。已全部挖除并恢复种植。三是关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区的欧江岔镇虎形山村村民刘某某流转17亩水田于2017年起种植桃树”的问题。已全部挖除并恢复种植。四是关于“沧水铺镇砂子岭村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102亩旱地种植蓝莓树”的问题。已全部挖除并恢复种植。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在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持续优化乡村人居环境等方面仍有短板的问题

3.关于“农业产业、经济发展质效不优”方面的问题。

4)经济指标增长乏力。油菜生产示范片标准不高、面积不大,蔬菜生产和畜牧业产能未达预期、生猪禽蛋产业萎缩。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在全区推广种植11.59万亩油菜,在岳家桥镇创建了一个油菜万亩示范片,在谢林港镇、沧水铺镇-鱼形山街道、泥江口镇、泉交河镇-笔架山乡等区域创建了10个千亩示范方。二是多次组织农技人员指导农户进行蔬菜生产农技服务,通过线上直播与线下服务“双管齐下”保障蔬菜生产。三是积极推广铭杂油6号、常香油919、晶油1号等优质油菜种子,衡龙桥镇等地推广种植了菜苔型油菜进一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四是通过“万名农业科技人员包联服务规模种植主体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安排122名区级、乡镇级农技人员精准服务1868名规模种植主体。五是开展了水旱轮作、清洁田园、清沟降湿、科学施肥(增硼)、合理密植等农业防治手段,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进行精准施药除草。六是机械收获控损耗预计在2026年5、6月开展相关工作。

5)推进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思路、办法、对策不多,农业依然大而不强,目前仍没有一家粮食类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种类多、产量不小且兼具特色,但大多数未形成商品,难以进入商超;品牌企业数量较少,加工企业单打独斗,产品层次低、毫无市场优势;在打造赫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赫山礼物”上,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报区级相关领导同意从现有的省级龙头企业筛选出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为主的种子选手。二是多次与省厅咨询了解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三是区级、市局报告相关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情况,并聘请第三方公司做好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前期准备工作。四是组织区内35家农业企业联合成立赫山区农特产业联合会。从区农科园发展服务中心、区供销社、区城投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赫山三禧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品牌创建工作。成立赫山三禧旗舰店,帮区内农业企业宣传销售产品,目前日营业额约为4500元。同时,筛选33家企业108类产品列入赫山三禧产品名录。搭配10款赫山三禧特色礼盒,同步设计确定赫山三禧礼盒包装部署赫山三禧农特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目前已在湖南重要交通要道途经点投放高炮广告。对接开展赫山三禧商标注册工作,商标注册申请及版权登记已正式受理,正在全力推进实质审查阶段,等待审查结果。组织参加“中部 农博会”,获得了两项金奖。

4.关于“粮食安全底线守得不牢”方面的问题

6)耕地保护存在薄弱环节。“非粮化”整治不到位。目前仍有74个“非粮化”图斑、183.39亩“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未整治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自然资源局田长办对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74个图斑再一次进行了梳理界定,将设施农业用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农村道路建设等客观原因产生无法现场整治的图斑,移交至区自然资源局耕保股等相关部门进行用地备案和落实占补平衡。目前耕保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飞航核实等。74个图斑中包含的8个市级审计图斑已进行调整。二是加强专班督促和指导工作,根据省市任务,发放图斑交办函到各乡镇,组织专班工作人员和技术小组,下到镇、村,深入田间进行督促指导,落实整治和种植。图斑编号S430903202412202342沧水铺镇金山村,S430903202412202358鱼形山街道2个图斑已完成整改。(工作专班文件、技术小组通知、督促指导图片、完成图片)。三是对高标及部分无法落实现场整改等需落实进出平衡的图斑已提交给自然资源局进行占补平衡和永农调整,自然资源回复下个月开始进行核对调整。四是于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9月10日召开非粮化整治和撂荒治理专题会议进行政策宣传和整治推进。同时督促各乡镇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和推进,发放宣传册2000份、召开屋场会30余场,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五是不定时组织专班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问题新增。下发交办函督促镇、村对照省市交办的任务进行现场核实整治。同时,补贴恢复种植,逐年减少存量。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定期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开展“回头看”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整改方案,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评估,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聚焦重点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股室具体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定期向区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制定长期整改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具体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整改。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每季度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整改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合力,确保长期整改事项取得实效。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3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