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环鱼形湖步行道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洪水影响评价标准采用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二、原则同意该《报告》(鱼形山水库)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三、自行处理好第三方水事权益关系。
四、你单位需按法律法规和基建程序要求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如在汛期施工,还须编制度汛预案报我局审批备案。拟建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无条件服从各级政府防汛机构防汛调度命令,服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调度指令,接受我局监督管理。
五、施工过程中,弃渣不得倒入水库或堆放在水库边,以免影响水库的蓄洪能力和水库的防洪安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所有有碍水库蓄洪的临时建筑物,保障水库防洪安全及防汛抢险通道通畅。
六、拟建工程涉水建设事项由我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涉水建设事项工程项目竣工后,须经我局或我局委托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拟建工程建设及运行期的工程自身安全由你公司或运行管理单位负责。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水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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