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执行《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赫山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我局制定的《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赫山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益赫建发〔2026〕3号)文件,与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的通知(湘建维〔2026〕14号)第五章物业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相关内容存在表述不一致的问题。现确认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赫山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益赫建发〔2026〕3号)文件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立即停止执行。新文件待我局修订后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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