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8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区接待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全面深入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于2026年2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深入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统一“巡察反馈问题就是政治考题”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合并梳理为4个方面14个问题、36个具体问题(其中立行立改1个、反馈整改35个),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把问题认领下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跟踪督办。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2026年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推动长效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抓好整改工作与落实机关事务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截至2026年7月22日,巡察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推动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方面还有差距
1.上轮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扎实
(1)整改调度不及时。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上轮巡察于2020年8月27日反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且未邀请区级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负责人参加;区接待服务中心未持续性、具体化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上轮巡察于2020年8月28日反馈后未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无巡察整改成册佐证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时限要求,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月5日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规范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范围,于2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按规定邀请区级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负责人参会,邀请情况已记入会议记录;三是巡察整改资料正在收集归档。
(2)问题整改不彻底。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上轮巡察反馈的“‘三不一末位’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仍存在,如2022年4月11日党组会研究机关院内门球场改造、公车平台装修等议题,“一把手”直接提出意见方案,其他班子成员讨论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先行说明方案,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后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已按制度执行;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内容,2026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的党组会议记录均详细记载每位班子成员发言要点。
(3)长效机制不健全。区接待服务中心上轮巡察反馈“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未认真开展理论学习”的问题,未按照整改措施中的制度要求开展学习,无学习方案,学习笔记中未体现集中学习和研讨发言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股室和时限;二是针对区接待服务中心工会经费问题,已纳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会统一规范使用,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制度》,确保经费支出合规;三是针对理论学习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计划执行,每次学习前制定方案,集中学习时班子成员逐一发言研讨并如实记录发言内容。
(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能低碳新发展理念、安全发展理念等仍有差距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4)“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有差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第一议题”学习形式单一,以领导领学、文件传达等为主,缺乏多种形式的学习载体和平台,学习过程中研讨交流不充分,在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研讨、谋划具体落实措施方面还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载体,在领导领学基础上,增设了观看新闻报道、微视频、实地学习等形式,增强学习生动性;二是强化研讨交流,每次学习后均组织班子成员紧扣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结合分管领域谈认识、查问题、提思路,形成具体落实措施;三是坚持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每次党组会议重要议程,学习记录中如实记载了每位班子成员研讨发言内容,确保学习成果体现到实际工作中。
(5)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学习环节不完整,2023年9月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未按照“六个环节”要求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开展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目前已按照“六个环节”要求开展学习7次;二是中心组学习记录完整规范,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3.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
(6)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不大。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能低碳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研究不够深入,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带头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新增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高,如2022年以来公车平台新采购车辆8台,其中仅1台为新能源汽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区公车中心2026年度新能源汽车更新配备计划,2026年上半年已更新新能源汽车2台;二是后续新增车辆严格按照更新配备计划执行,确保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
(7)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推进缓慢。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落实办公用房“四个统一”要求方面,统筹力度和主动性有待加强,目前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完成进度仅达20%左右。
整改情况:一是强力推进工作,实现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应报尽报,可办尽办”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已办理不动产证243套,占当前可办理套数的97%;二是加快后续工作办理,对剩余可办理的持续推进相关单位办理,确保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有序收尾。
(8)贯彻统计工作有关精神不到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接待服务中心)未定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未开展统计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未明确安排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兼)职统计负责人;未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兼职负责人,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到人;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于2026年2月5日党组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三是于2026年4月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统计政策法规,并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9)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接待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基本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如2024年3月29日党组会研究廉政文化墙建设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二是规范会前邀请流程,由纪检专干或办公室在党组会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并将议题材料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是会议记录如实记载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意见,确保监督意见有据可查、落到实处。
(10)常态化开展监督力度不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出现工作人员旷工打牌等违纪现象;区接待服务中心谈心谈话记录时间改动频繁,仅有谈话人记录,无被谈对象表态记录,部分谈话记录仅一句话。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考勤制度》《公务用车司勤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旷工打牌等违纪现象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处理;二是党组班子成员日常开展谈心谈话,规范谈话记录格式,杜绝记录时间改动、内容敷衍等现象;三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5.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11)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存在重日常轻长远、重处置轻预防的倾向,如2024年3月5日上级检查机关大院提出的安防监控存储时间不长、未安装报警系统2个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25年1月11日机关家属区一住户在杂屋熏制腊肉起火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安防监控存储时间不长和未安装报警系统问题,已安装异地一键式报警系统,并将大院监控存储时间扩容至90天;二是针对机关家属区熏制腊肉起火问题,加强了日常巡查,在机关家属区张贴安全提醒,发现情况及时上门提醒制止;三是坚持预防为主,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2)行车安全责任未压紧压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公车中心驾驶员出车管理重视不足,情况掌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人员均已给予纪律处分;二是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坚持每月开展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三是建立驾驶员资质定期核查机制,协同交警管理部门每半年查询一次驾驶员资质,2026年6月经查询,区公车中心驾驶员均符合资质要求,无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行为。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3)未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7月领取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后未按要求组织学习,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以谈思想认识代替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履职情况;区接待服务中心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存在以谈理论学习代替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履职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相关学习。于2026年2月25日党组会及2月13日主题党日上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手册,全体班子成员及干职工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内容;二是规范了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2025年度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已独立成段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履职情况,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14)“四个纳入”不到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的述职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20—2023年四个年度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区接待服务中心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管理有短板,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部门、专门人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历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内容重合度高,且未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负责股室和专门人员;二是于2026年2月5日、3月23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是2026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25年度工作总结及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中均独立成段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杜绝内容雷同、体现各自工作实绩,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理论学习、业务工作区分开来、融合进去。
(三)财务管理、工会经费管理、公车管理、资产管理、内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7.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15)财务审签程序不规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次报账发生多笔不同类别的支出,未分笔实行审签程序,导致原始凭证分类不清晰,记账混乱,如2025年1月报销遗属补助、驻村补助、劳务派遣费,仅一张会审联签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手续,明确不同经济分类的支出必须分笔填报报销单,分开履行审签程序;二是规定会签单上同类经济科目支出不超过3笔,避免多笔不同类别支出混同审签;三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区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确保原始凭证分类清晰、记账准确。
(16)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分支出明细附件不齐全,如2023年12月支付全区调研中餐,无具体调研方案、菜单等附件,2024年5月支付公车中心洗车坪更换地栅费,无合同、预决算、验收程序;区接待服务中心部分印刷资料明细无经手人签字,如2024年4月支付文印费、5月支付政府机关打印费,明细附件上经手人栏未签字;部分大额支出无明细,2024年12月支付全年会务中心花卉租赁费,仅有总金额,无具体租赁项目明细。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报账附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预算单、决算单、验收材料、合同、发票等附件资料;二是针对洗车坪更换地栅事项,已补充完善合同、预算单、决算单、验收单等佐证资料,确保经费开支合理合规;三是针对区接待服务中心文印费明细无经手人签字问题,已逐笔补齐经手人签字;四是针对花卉租赁费无明细问题,已补齐花卉苗木使用明细清单,做到支出有据可查。
(17)差旅费报销不合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11月支付一笔差旅住宿费,未取得发票,而是按330元/天的标准发放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该笔不规范报销事项立即核查,已要求相关经办人员补充提供住宿消费凭证(支付记录、酒店入住单)等佐证材料,核实住宿真实性与补助发放合规性;二是修订完善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报销”制度,住宿费须凭发票报销,不得以发放补助方式代替;三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今后在差旅费报销中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杜绝无票报销、超标准发放补助等情况发生。
(18)公车购置未纳入年初预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2023年均购置公车4台,但在2022、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均未见公车购置相关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第三季度启动公车购置需求统计,经党组研究后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申报,确保公车购置有预算安排;二是年度中确需紧急购置公车的,经党组会研究并报区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9)部分公务接待少量超标。区接待服务中心2023年存在公务接待少量超标的现象,如7月4日接待费用少量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审核陪同工作人员就餐人数,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确保各项经费开支不超过规定要求;二是认真落实最新省、市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特殊情况省内来访不接待。
8.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欠规范
(20)超标准开展春秋游活动。区接待服务中心2024年5月开展春游活动、2025年1月开展秋游活动费用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会委员、财务人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确保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各项规定入脑入心;二是该笔超标款项已立行立改,全额清退;三是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后续开展工会活动前须先审批后支出,对超标准、超范围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1)支出不合理。区接待服务中心开展文体活动在前,购买装备在后,如2024年5月24日组织参加区大众运动会登山活动、5月25日开展赴常德环村道跑步比赛健身活动,采购沃尔玛提货卡的日期为6月27日。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该活动开展时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报账结算;二是今后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使用制度》,做到先审批、后列支,确保支出时间顺序合规。
(22)超范围列支其他费用。区接待服务中心2024—2025年多次发放干部子女优秀学生奖励读书卡等不应在工会中列支的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会委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工会经费使用制度》,明确工会经费列支范围,严禁将关爱下一代工作经费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二是加强工会经费支出审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杜绝超范围列支现象再次发生。
(23)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区接待服务中心工会财务凭证用燕尾夹临时固定、未装订成册;采取公对公转账较少,基本打至经手人付现支付;部分报账审批单和发票无证明人签名、无领导审批签字;物资领取不规范,发放节日购物卡、电影卡、物资等基本无领取人签名。
整改情况:一是原区接待服务中心工会财务凭证已按规定装订成册;二是对原区接待服务中心报账审批单和发票开展了清理,据实补充了证明人签名、领导审批签字、领取人签名;三是合并后严格执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9.破坏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廉洁风险较大
(24)公车维修管理存在漏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未实行前置审批程序;维修项目内容不清晰,更换轮胎等零配件基本无型号、规格、品牌等内容,且轮胎统一定价;合同执行不力,与3个定点维修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所示维修项目价格表均一致,但实际结算时同一维修项目各公司的结算价格均不同。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定点维修、事前审批、质保监督、一车一档”维修原则,车辆维修须先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预算清单》,经分级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二是规范维修项目明细,维修清单须注明零配件型号、规格、品牌等内容,更换轮胎按车型规格据实定价,杜绝统一定价;三是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合同,所有维修项目按合同约定价格结算,财务人员核对《维修预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发票后方可付款。
(25)大额报账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账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的现象较为普遍,如2024年1月支付公车中心洗车费、安全奖、过桥过路费全部打至公车中心报账员个人。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5年10月起已按要求将涉及发放给个人的洗车费、过桥过路费等款项,通过银行代发程序直接发放至驾驶员本人账户。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涉及发放给个人的洗车费、过桥过路费等款项,通过银行代发程序直接发放至驾驶员本人账户。
(26)对下拨协会工作经费监管缺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每年拨付相关协会工作经费仅凭一张团体会费收据,且打款到个人账户,未对经费支出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请款前置条件,要求相关协会在每次请款时需提交相关费用使用明细单,并附上经手人的身份证明、协会委托书等。
10.资产管理有短板,存在流失风险
(27)新增固定资产未登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增固定资产直接作费用列支,如2025年1月采购沙发8条、茶几3张,直接作费用列支,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该笔资产已录入2025年资产系统固定资产卡片,财务账已于2025年1月入账凭证;二是完善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新购固定资产须在支付价款当月录入资产系统和财务账目系统;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登记补充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核查。
11.内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
(28)文件管理不严格。区接待服务中心收发文件未进行登记管理,部分重要文件未严格按照要求分类存放,相关资料文件未及时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收发文件相关业务知识,明确收文、登记、流转、归档各环节操作规范;二是委托专业档案管理机构对区接待服务中心积存文件进行系统整理、分类和数字化备份,现已完成档案整理归档。
(29)物资管理不规范。区接待服务中心采购的特色零食等物资无领取登记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公务接待用途,严格按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二是规范物资领用,建立中心物资领取登记台账。
(四)在执行“三不一末位”制度、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上仍需进一步着力
12.“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有偏差
(30)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违反“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直接管财务,如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一)第3点明确:“机关所有开支由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实际报账时一切开支都经主任审核签字后再报销。
整改情况: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再直接管财务,明确不同金额范围支出的事前审批程序:一次性单笔20000元以下的开支在实施前须填写《小额资金事前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实施;一次性单笔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开支在实施前须经班子党组会集体研究,填写《大额资金事前班子集体审批单》签字后实施。
13.民主生活会质效不强
(31)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个别党组成员连续几年查摆问题雷同,改进效果不佳,2020、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均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问题清单等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民主生活会会前流程,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已规范开展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问题清单等环节,相关材料完整归档;二是建立党组书记审核把关机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逐一把关,对与往年雷同、剖析不深的退回修改,确保材料质量;三是全体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建立个人整改台账,整改正在进行。
14.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质量不高
(32)有关记录不规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均未记录支委和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有2名支委成员无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30日召开组织生活会,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详细记录支委和党员的批评意见和表态发言;二是会前党支部书记对支委全体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齐全、内容深刻。
(33)部分党员组织生活参与度不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至今有2名党员连续两年未参加组织生活会;2021年7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2名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支部会议制度》,明确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机关支部会议和组织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与会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按党章规定处理。二是严格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考勤,党员领导干部均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34)党员建言献策不积极。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20名党员,仅有5名党员向支部班子或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共收集对党支部意见建议45条,党员参与率和建议数量明显提升;二是健全建言激励机制,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建言献策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重要参考内容。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35)公务车辆账实不符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纳入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公车共13台,但实际管理公车43台,部分车辆自2017年公车改革后仍未办理资产划拨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初步对未入账的29台车追根溯源,根据2017年成立公车中心文件上指出的划拨车辆,与文件附件上移交车辆的23个单位的会计取得联系,已查出4台车(涉及4个单位)还在对方单位账上,已完成资产划拨手续并入账;查出1台车资产账在中心但已于2023年划拨至兰溪镇人民政府,已完成资产划拨程序并调账;三是剩余29台车(19家单位)会计均回复无资产账目且不知道车辆原始价值。已向区国资事务中心发函咨询无原始凭证车辆资产入账事宜并获得复函。后续将向剩余29台车涉及的19个单位发出资产核实函,根据复函结果对照国资事务中心指导意见,采取第三方公司评估车辆价值后或以名义价值入账。
(36)未按程序处置流动资产。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3月核销其他应收款15个明细科目金额,党组会未对这些款项不能收回的原因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已就该几笔往来款向原单位经办会计咨询核实,向相关往来单位发函、上门对接,经核实相关单位账上均无对应应付款项;二是咨询区财政局国资事务部门,得到回复须先找到往来款项对应原始凭证才能完成相关审批程序。经查,该几笔往来款项在2002年全区实行电子账套记账时已是期初金额,查询原始凭证年份跨度大;三是后续将从其他股室抽调人员成立专班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查询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记录逐一分析往来款项形成原因,向国资事务部门发函咨询专业指导意见后补充审批手续。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集中整改期内无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快推进阶段性整改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的2个事项均属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要制定详细推进计划,持续报告进展,确保有序推进。
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坚决落实修订完善后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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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市赫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