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8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同步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开展了专项巡察。2026年2月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整改
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召开全局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进行全面动员;定期召开整改调度会,通报进度、督办重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深刻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实
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定期收集汇总整改进展。局领导带队开展现场督导5次,深入整改一线督办重点问题,现场协调解决困难。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严格审核整改成效,确保整改质量。
(四)坚持开门整改,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按要求做好整改情况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常规巡察共反馈4个方面16个大类问题,细化为29个具体问题,其中已立行立改4个,反馈整改2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7个,正在整改2个,未启动整改0个,整改完成率93%。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仍需持续发力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仍需持续发力。
问题2:国家审计署防洪减灾资金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还未完全到位,如“未严格落实汛期调度方案”问题中,鱼形山水库除险加固还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5年10月10日,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鱼形山水库管理所为项目法人,法定代表人刘平,具体负责人曹毅、谢赟,现场业主代表彭亮、李建新,总监邓安云,项目经理范鑫浩,并明确职责分工。针对鱼形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剩余工程量,收到巡察反馈时(2026年2月3日),二期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于2月10日通过完工验收。以此为契机,后续工程将科学合理确定工期,杜绝盲目赶工,确保质量安全。②2025年10月12日致函施工单位要求加快进度,施工单位新增挖机4台、渣土车8台、人员20人;项目法人委派技术负责人及业主代表驻点协调,保障工程如期完工。一期工程于2025年4月1日、二期工程于2026年2月10日分别通过完工验收。委托中科公诚设计集团编制《调度规程》和《应急预案》,2026年3月中旬获批复,3月20日通过下闸蓄水验收,目前工程运行正常。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在加强河湖管理、优化农村供水保障等方面仍有短板
3.河湖管理工作不严不密
问题3:对河道“四乱”问题整治长效长治还有欠缺,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源头管控、过程监督有薄弱环节,协同治理机制不顺畅,治理方式缺乏长效性、系统性,违规占用水域岸线问题多次反弹。如资水南岸违规侵占水域岸线经营问题,2021年被省河长办列为资水第三季度遥感监测疑似涉水项目,2023年3月22日完成整改销号。2024年3月,侵占河道水域岸线问题再次严重反弹。
整改情况: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调度,编制《资水十洲公园段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整治方案》,明确目标、分工及时限。②2025年3月初,区水利局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启动资水南岸侵占水域岸线问题行政执法程序。③整改期间主动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经执法整治与沟通协商,十洲公园游乐设施于4月17日启动拆除,4月25日全面拆除完毕,4月28日完成销号。④2025年4月,按城市河道管护权限,向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移交日常管理权限,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长效监管无缝衔接。⑤2026年6月16日,正式印发《赫山区2026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益赫农领办发〔2026〕3号),压实各级河长“巡、治、护”责任,明确全区工作方向与重点任务。⑥举一反三,强化“四乱”问题常态化排查,2026年6月23日巡查发现兰溪河天成垸村段违规建房问题,迅速提醒并提请区级河长交办处置,目前施工已停止,正依法推进。
4.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树得不牢,农村供水保障监管不力
问题4:个别水厂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泥江口镇、新市渡镇相关水厂超收费用逐笔核查,对超标准收费情况建立了明细台账。目前违规收费已全部完成清退,并开展责任倒查,将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泥江口镇水厂负责人刘兵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新市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②2026年7月16日,区发改局联合区水利局发布了《关于重新明确赫山区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及相关收费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全区农村供水单位禁止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区级政策与省级要求保持一致。
问题5:泉交河镇水厂、泉交河镇八家湾水厂坐收坐支涉及金额140万余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有较大资金管理风险。兰溪镇水厂资金使用缺乏监管。
整改情况:①针对泉交河镇两家水厂140余万元坐收坐支违规问题,已全面实行电子化账务核算,做到资金收支两条线,规范专户管理,杜绝账外资金、以收抵支。②开展责任倒查,将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泉交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被给予警告处分。③已督促兰溪镇完善水厂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增设了审核岗位,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④组织对全区14个建有农村供水工程的乡镇(街道)开展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筑牢资金管理防线,有效防范资金运行风险。
5.存在“重发展、轻保护”政绩观偏差,水土保持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6: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监管薄弱,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现象,背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如2025年市审计指出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项目提前开工建设问题,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7个项目,均在水土保持方案报批之前开始施工。
整改情况:①益阳市赫山区芭蕉等8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益阳市赫山区2024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赫山区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益阳市赫山区船形山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益阳市赫山区北峰山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益阳市赫山区洋溪江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益阳市赫山区石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等7个项目均于2024年9月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2026年7月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②通过参加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例会,主动对接生产建设单位,明确水土保持工作要求,督促其依法履责,严防“未批先建”“未验先投”。2026年3月,开展2轮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下发整改通知14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个,接收验收报备17个。
6.落实水法治“长牙带电”理念不到位。”
问题7.水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体系建设滞后,保障机制不健全。水政监察股仅有2人从事执法工作,日常巡查难以发现问题线索,如2025年办理的7起案件均为国家审计署反馈移交,未自主发现并查处一起,且2名执法人员兼顾日常巡查和案件办理、监察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①1.2026年4月,政策法规股孙琳同志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为我局新增一名执法工作人员。同年7月,水政监察股王恒良同志参加了2026年度全省水政执法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②2026年1月至7月,累计巡查河、湖、库共67次(其中1月12次、2月7次、3月6次、4月10次、5月10次、6月12次、7月10次),期间现场口头制止并改正违法行为6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水事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③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我局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增设多种举报方式,并向各乡镇(街道)公布了举报电话、现场举报受理地址、信函举报邮寄地址以及举报受理范围,便于群众及时反映问题。④2025年年底已争取省级水政执法装备专项资金30万元,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
7.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问题8:部分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情况。如2024年,在落实砂石非法上岸专项整治工作中,对上级部门交办的砂石非法上岸整治工作任务未及时予以受理、立案查处,市区两级水利部门文来文往、推诿扯皮,导致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市水利局被市纪委通报批评,市水利局三个科长和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被处分。
整改情况:①2025年2月6日成立赫山区砂石上岸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形成合力;②2026年以来,已开展资江常规巡查47次,夜间及节假日重点巡查28次。③巡查中对发现的非法上岸、非法装卸、非法转运砂石行为立即制止、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砂石非法上岸行为。
问题9: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谨。在研究决策事项时对政策研究不深入,情况掌握不清楚,导致有决策失误现象。如2022年5月在未掌握清楚相关政策情况下,无依据擅自提高老干支部工作补贴。
整改情况:①完成违规补贴清退,规范经费发放。针对2022年5月无政策依据发放老干支部补贴问题,对照财经及老干部工作相关政策核查清算,已于2023年9月将14400元全部清退到位,纠正无依据发放补贴问题,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②对照相关政策规定,我局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益赫水党发〔2026〕15号),细化经费支出、待遇发放等流程,压实岗位管理责任,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从源头防范财经违规问题。③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益赫水党发〔2026〕14号),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要求,对重大事项、资金支出、待遇调整实行政策依据前置审查,坚持无政策依据、未评估事项不上会、不决策,提升决策合规性。
8.工程项目管理未有明显改善,仍存在较多漏洞和风险
问题10:各级审计发现项目方面问题数量仍然较多、风险仍然较大。比较突出的如超立项批复范围建设、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勘察设计单位违规分包业务,项目建设更换下来的电机、水泵等废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堆置在室外空地或临时仓库,未及时进行资产处置,方案外项目申报并获取国债资金、应安排未安排配套资金等。个别项目招投标文件编制不严谨,如区河道湖泊站对2024年撇洪河三期治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计量单位错误,导致项目解除合同重新招投标,延误工期。
整改情况:①规范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变更程序,志溪河事务中心向参建单位下发了《关于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工程规范建设”工作的通知》。针对现场需要变更的,先由施工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联系单,后由设计院出具设计(修改)通知单,并向主管部门报备。施工中,强化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和监理单位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对未按图施工和质量较差情况,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和技术负责人分别进行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公司主管副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监、建设单位负责人、业主代表进行约谈。我局党组针对上述问题,对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②及时清理了勘察设计及分包合同,对违规分包的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设计单位进行约谈,在后续招标和合同中都明确规定禁止违规分包或转包的条款,从源头上加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③项目建设(涝区项目)所更新改造的泵站属属地乡镇街道管理,且固定资产登记于当地政府名下,我局无处置权,督促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就拆换下来的设备与乡镇办理交接签字手续,指导和督促镇村收集整理国有资产,同时要求其建立台账、对资产进行妥善保管或处置,近期核查各乡镇管理情况正常。④培训及整章建制方面,我局于2026年5月26日至5月27日举办了全区水利系统防汛抗旱暨水利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局相关业务股室站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其中培训课程安排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重点培训项目立项、可研、设计、施工、验收等管理及相关程序。志溪河事务中心向参建单位下发了《关于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工程规范建设”工作的通知》,现所有工程项目申报全部严格按上级规则、标准和资金范围进行申报。针对立项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改部门已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检讨书,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未配套资金问题,积极争取落实。⑤强化招投标全过程把关,招标前组织专家(含2名以上造价工程师)审查技施图和预算。现在所有招标文件都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小组由法律顾问、纪检、法规、财务、建设单位等组成),制定印发《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水利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文件会审制度》《水利工程项目合同会审制度》。加强设计单位资质审查,优先招标乙级及以上、信誉好、技术强的单位,对重大设计缺陷单位采取行政处罚或信用惩戒,并已对撇洪河三期的预算编制造价专家通报批评,工资降级处分。
问题11:巡察中发现工程项目报账不规范、资料附件不齐全、随意增加工程量和费用等问题也仍普遍存在,如支付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兰溪镇兰溪河堤重点险工险段处置工程)20万元,项目资料不全且验收单未盖章。
整改情况:①报账经办人对兰溪镇兰溪河堤重点险工险段处置工程项目资料进行了补充,并完善了该项目验收资料。②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益赫水党发〔2026〕15号)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赫水党发〔2026〕16号),在经费支付审批单中增设了会计初审,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强化票据审核。
9.工程项目多计工程款,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问题12:2024年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围山渠堤为5级堤防,治理长度9.734km,单价为9000元/km,而湖区站按4级堤防进行结算,多计1800元/km,涉及金额为1.75万元。
整改情况:①足额追回多计资金。督促项目法人对接防治单位开展资金追缴工作,施工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全额退还多计工程款1.75万元,财政资金损失全部挽回。②健全项目管控机制。压实项目法人主体管理责任,强化项目全过程建设管控;明确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工程量、计价标准复核审核流程,从严把控资金结算关口,杜绝同类计价偏差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13: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多计施工临时道路0.31万元(合同约定1公里施工临时道路,结算时计1.36公里,多计0.36公里),多计由于施工临时道路变更导致的树木移植补偿费10万元,共计10.31万元。
整改情况:①足额追回多计资金。督促项目法人对接防治单位开展资金追缴工作,施工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全额退还多计工程款10.31万元,财政资金损失全部挽回。②举一反三,规范各类项目变更程序与手续,加强项目审计监督。
10.白蚁防治项目资金安全风险隐患较为突出
问题14:对白蚁防治领域项目监管较为宽松,违规行为较多。巡察发现存在篡改合同清单、串标等违纪违规行为。
整改情况:①1.2026年3月26日,由总工程师牵头,约谈第三方中介公司(湖南中科佳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赫山区山丘区水利工程建设站),指出双方履职缺位、管理松散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今后严格履职。②2026年7月17日,我局制定印发《招标文件会审制度》《政府采购文件会审制度》《合同审核制度》等制度,后续水利项目严格依制度审核,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③开展责任倒查,相关业主评委在评审该白蚁防治项目时,未按规定处理响应文件及报价,履职失当,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警告处分。
11.违规发放各类福利、待遇问题仍有发生
问题15:违规制定机关管理制度发放干部福利待遇。《机关管理制度》规定“老同志的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给予800元慰问金”。此条款通过水利局党组研究制定,无上级文件、政策依据支持。
整改情况:①立即废止原《财务管理制度》的违规条款,停止执行相关慰问规定,消除制度违规风险。同时全面梳理现行机关管理、考勤绩效、慰问关怀、经费报销等制度,逐条对照财经纪律、人社、工会慰问政策开展合规性审查,进一步确保制度条款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具体见修订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益赫水党发〔2026〕15号)。②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益赫水党发〔2026〕14号),进一步做到决策依法依规。
问题16:违规发放不应享受人员绩效奖励。2024年,违规发放3名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单位综合绩效奖共计43200元。
整改情况:①巡察指出该问题后,我局立即将徐学贤、蔡剑、邓银辉违规发放的绩效奖励予以收回,并按规定缴入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非税账户。②在后续发放绩效评估考核奖金时,人事、财务、纪检部门加强联动审核,对于后续受处分、不应享受绩效奖励的人员严格把关,未予发放。
12.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管理仍然存在漏洞
问题17: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记账科目、金额错误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巡察指出的2025年6月1号凭证已进行账务更正;②财务人员对巡察后发生的支付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发现2025年12月30日凭证记账错误,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③财务人员按时参加2025年及202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培训学习和岗位自学不断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储备,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问题18:政府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存在先购买后补程序、随意增加购买内容等问题。
整改情况:2026年5月26日至27日举办全区防汛抗旱暨水利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人员涵盖相关业务股室站长及业务骨干。培训课程设置了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专题讲解,重点就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进行强化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单位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问题19:有关费用支出不规范,如2025年1月造表发放一名临聘人员补贴4800元;2024年、2025年培训学习差旅费中车费用定额发票报账。
整改情况:①2025年未再聘用该临聘人员。其他临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规范费用支出,凭发票等附件资料报账支付;②2026年未再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严格按差旅费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并通过湘办通进行审核支付。
问题20:工会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探望慰问费用无住院证明,应在行政账列支的费用在工会列支,超次数、超预算开展工会活动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梳理2025年以来住院慰问支出,逐笔补办慰问凭证;同步修订财务制度,明确慰问须凭有效凭证报销。②对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逐笔核查2025年以来工会凭证,支出均在规定范围内,无行政费用混列情况。下一步将持续严把开支范围和审核关。③经核查,2025年度及2026年上半年因工作等原因未开展工会活动。现已制定下半年活动计划,报批后适时组织。后续将严格对照预算和规定,提前制定方案,确保活动规范开展。
13.建设节约型机关意识不强
问题21:2024年9月实施的小河口泵站提质改善工程中,为了美观选择价格较为昂贵的真石漆进行办公楼外墙面喷刷,花费37191.19元,占总资金的8%,未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整改情况:①2026年6月23日,小河口电力排灌站召开全体干职工专题整改会议,通报巡察指出的资金浪费问题并深刻剖析根源,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扭转铺张浪费错误观念,压实全员厉行节约的履职责任。②严控后续项目建设成本,如2026年6月24日,对即将施工的《鹿角湖泵站引水渠核心区域清淤专项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对比,在完全满足防汛安全、渠道通畅、设备稳定运行刚需前提下,最大限度压缩无效开支,选用方案二,预计节约资金18900元。③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2026年6月23日制定《小河口电力排灌站基建与维修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执行“先评审、后预算、再实施”的流程,强化项目立项和概算审核。重点审查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经济性,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党建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基层组织生活等方面还需持续发力方面
14.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问题22:基层组织生活不严肃,存在个别支部委员对照检查发言提纲跨年度雷同,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不扎实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6年3月9日,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会议,强调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党性修养,并对2025年度支部委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专项核查,严防出现发言提纲雷同、敷衍应付等现象。②规范开展2025年度谈心谈话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开展深入有效的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环节坚持客观公正,确保程序规范、覆盖全体党员。
问题23:党员管理不到位。机关支部有5名党员已退休近一年,党组织关系至巡察时仍未转出。
整改情况:①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就特殊情形党员管理相关政策进行请示汇报,于2026年7月27日,将机关支部的5名退休党员转入退休党支部。当前,我局退休支部党员共有55名,支部运转正常,按照“便于管理、利于活动”的原则,暂不设立退休二支部。②积极拓宽支部班子选人渠道,在征求现任支部书记汤财保同志意见的基础上,从身体状况较好、群众威信较高的退休党员中考察支委人选,确保退休支部有人管、工作能落地。③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汇报退休党员管理情况,并就党支部组织设置、班子配备、党员管理等具体政策进行学习对接,依规扎实开展党建基础工作。
问题24:机关党委对下属支部工作指导不力,部分支部党建资料不规范。如小河口电力排灌站支部会议记录本中无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记录;对组织生活会的概念不清,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资料中多处提到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①2026年2月11日,小河口电力排灌站党支部对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进行了完善,并督促相关支部同步完成资料补缺和归档工作。②2026年4月,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宋登高同志为党务干部讲授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局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
15.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问题25: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干部党纪教育、日常监管流于形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机制未有效运转。如2023年度、2024年度有个别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落实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工作责任制。2021年至2025年8月干部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12人、诫勉谈话5人。
整改情况:①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6年3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党组书记带头落实“两个责任”谈心谈话,按要求完成谈话任务。②推行水利项目嵌入式监督。2026年4月、5月两次接待市纪委嵌入式监督调研,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紧盯违规吃喝、酒驾醉驾、违规打牌赌博等问题,严格执行“湘办通”请销假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③扎紧制度笼子。反思2021年以来干部受处分情况,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印发《招标文件会审制度》《政府采购文件会审制度》《合同审核制度》,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完善防控措施和廉情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通过任前廉政谈话、重要节点提醒等方式,有效运转“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机制,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问题26:对二级机构管理不够严格,部分二级机构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个别存在轮流值班上班现象,未能与机关工作节奏“同频共振”,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整改情况:①对局二级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完善修订各二级机构2026年度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②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二级机构开展作风纪律检查;2026年7月,局人事与纪检联合对局属各二级机构进行了作风纪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纪律、违规饮酒、违规打牌赌博等方面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16.落实新时代选人用组织路线有偏差
问题28:工作作风不实,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疏漏。如有时调整干部存在未印发任免文件、未向组织部报告备案等问题,有时出现任免文件内设股室名称错误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1.强化人事政策业务学习。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赫山区中层干部交流实施细则》(益赫组通〔2025〕4号),提升人事工作规范化水平。②严格规范干部任免程序。2025年4月以来,已完成胡偲等同志任免资料的完善工作,并按程序向区委组织部备案,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问题29:在干部调配、分工安排上未充分考虑干部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存在工作任务分配不均、人岗不适等现象。
整改情况:①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修订印发《党组议事规则》,将干部推荐、任免、录用、交流、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规范人事管理程序。②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坚持本级与上级组织相结合,例如先后参加省厅职称评审培训、组织全区防汛抗旱业务培训、参加全省水政执法培训,丰富学习内容,补齐能力短板,提升队伍业务素养。③科学配置人岗资源。立足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安排2025年考录公务员刘戴至政策法规股,2026年新录参公人员徐梓琪至局办、黄艳至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做到知人善任、人岗相适,发挥干部履职效能。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仍需持续发力
1.上轮巡察指出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整改未落实
问题1:人员混编混岗现象仍比较严重,有6个内设股室负责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大多数工作人员也是事业编制人员。
整改情况:针对6个内设股室事业编制负责人任职问题,实行分类处置、稳妥整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人员结构及编制核定情况,坚持分步整改、规范管理、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多措并举推进混编混岗问题整改,逐步实现人岗适配、编岗一致。对机关综合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属性较强的岗位,逐步调整由行政编制人员牵头负责。2026年7月,已招录2名参公事业编制人员并安排至相应岗位。
(四)强化党建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基层组织生活等方面还需持续发力方面
16.落实新时代选人用人组织路线有偏差
问题27: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缺乏活力和创新精神。如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部分股室长年龄偏大(多名在55岁以上)。
整改情况:①全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年龄结构:我局在编在岗181人,其中35岁以下19人、35至40岁24人、40至50岁69人、50岁以上69人。②梳理全水利系统岗位分布:现股室长有21人,55岁以上3人。③履职状态:水利工作专业性强、一线任务重、防汛责任大。近年来,全系统攻坚克难,河湖长制、水利建设、水旱防御等工作成效明显。当前,我局中层骨干年龄虽偏大,但属长期深耕形成的正常结构。该批干部政治可靠、业务娴熟,统筹复杂事务和应急任务能力突出,是保障工作平稳推进的中坚力量。④制定人才引进三年计划,积极引进年轻干部。2026年7月已招考2名30岁以下年轻干部到岗到位,2026年底前再招考事业编制4名。同时依托资深骨干传帮带,逐步补齐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短板,优化年龄与专业结构。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压实责任抓整改。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巩固提升,对正在整改的加快进度,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二)攻坚克难破难点。对重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对接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三)建章立制促长效。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四)成果转化促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水利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赫山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4423251;电子邮箱:1608891582@qq.com 。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党组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