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撤回食品经营许可的公告 (益赫市监食撤告字[2026]第001号)
经核查,我辖区现有一批食品经营者(名单见附件)存在已不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地址从事食品经营服务的事实,不再具备食品经营必需的条件、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依职权撤回“益阳市赫山区嘉恒超市”等1071家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这一批食品经营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我局通过其许可注册登记时提供的经营场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均无法与上述经营者(含负责人)取得联系,现告知各有关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届时,我局将依法撤回此1071家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被撤回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我局将依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拟公告撤回的非在营食品经营许可名单(第一批1071户).xlsx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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