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6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赫山区或高新区行政区域内。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其他申请人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仅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认定当年在指定医院(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赫山区龙光桥街道蓉园路与梓山东路交界处,联系电话:0737-6988309;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赫山区金山南路453号,联系电话:0737-6182018)体检合格。
(七)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6月8日08:00—6月22日17:00;第二批次10月8日08:00—10月20日17:00。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以及持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清晰填报和上传以下申请信息: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需拍照上传)。港澳台居民提供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申请人提交赫山区或高新区行政区域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为以后补证补表等档案管理方便,建议应届毕业生回户籍地认定)。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按部队或单位规定确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须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4)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方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也可由指定医院提供)。
(7)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二)材料确认
赫山区教育局将同步启动在线材料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核验不通过或其他系统暂无法核验的材料则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现场确认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6月22日-6月26日(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第二批次10月20日-10月27日(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地点: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窗口(益阳大道东188号),联系电话:0737-6106281。
(三)证书颁发
第一批次在7月23日前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果,8月6日前查阅赫山教育官网(http://www.hnhs.gov.cn/27130/index.htm)发布的通知,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第二批次在11月27日前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果,12月6日前查阅赫山教育官网发布的通知,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联系申请人告知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将在赫山教育官网发布通知公告,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如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替代报名,对申请人违反规定而影响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请申请人按公告中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