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相关区直部门财务室: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4〕42号)文件精神,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会商,并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分配给我区的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至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分配计划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并严格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
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docx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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