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相关区直部门财务室: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19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205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224号)文件精神,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会商,并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级分配给我区的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至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分配计划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并严格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docx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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