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11:01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赫山大队、有关检验机构:

  现将《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2026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6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范围

  在益阳市赫山区范围内从事工业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本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计抽查重要工业产品300批次。按季度抽查和专项行动抽查分别实施,其中季度抽查266批次,配合开展专项行动抽查34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1.一季度抽查77批次。农用地膜5批次、农用化肥5批次、水泥3批次、车用汽油5批次、车用柴油5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5批次,钢筋3批次、建筑保温材料(聚苯乙烯泡沫板、聚氨酯泡沫、酚醛泡沫板、真空绝热板、气凝胶保温材料等)5批次、液化石油气2批次、天然气2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2批次、建筑安全玻璃3批次,塑料购物袋5批次、儿童玩具6批次、学生书包3批次、防水涂料3批次、管材3批次、中小学校服6批次、燃气表2批次、电表2批次、水表2批次。

  2.二季度抽查75批次。学生用絮棉制品及床上用品5批次、食品接触用洗涤剂4批次、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10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制品4批次、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4批次、钢筋5批次、砖瓦及建筑砌块5批次、电线电缆5批次、工业用安全帽3批次、蓄电池3批次、电动自行车4批次、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4批次、电动车充电器3批次、车用汽油5批次、车用柴油5批次。汽油机油和柴油机油6批次。

  3.三季度抽查76批次。凉席产品3批次、婴幼儿及儿童家具2批次、成人服装3批次、毛巾2批次、婴幼儿纺织品4批次、卫生巾3批次、卫生纸5批次,电水壶2批次、照明灯具3批次、开关插座4批次、移动电源5批次、学生近视镜3批次、老视成镜3批次、成人纸尿裤2批次、婴幼儿纸尿裤2批次、童车2批次、坐便椅3批次、涂料3批次、胶粘剂3批次、油墨2批次、人造板(胶合板、细木工板)5批次、陶瓷砖2批次、车用汽油5批次、车用柴油5批次。

  4.四季度抽查43批次。窨井盖2批次、混凝土楼板2批次、混凝土排水管2批次、烟花爆竹9批次、电取暖器具6批次、家用燃气灶具3批次、燃气器具连接用软管5批次、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批次、燃气切断阀1批次、燃气报警器4批次、灭火器4批次、彩钢板3批次。

  5.专项行动抽查29批次。主要是配合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治理,以及产品质量突发事件、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种类、单批次另行确定。

  以上监督抽查类别亦会根据市场情况和专项行动需要进行调整。

  二、抽样和检验机构

  本方案确定抽查的产品,由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抽样和检验。

  三、抽样检验工作及要求

  抽样检验机构应严格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上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本局与抽样检验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并对抽样程序、检验结果负责。具体包括:

  1.按照抽查检验工作委托事项及法定程序开展抽样样品购买、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本方案确定抽查的产品,其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要求、判定原则等要求,凡是现行有效抽查规范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承检机构依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报区局标准质量股备案后实施。抽样人员发现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涉嫌存在无证无照、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质量标志、产品未标注生产企业、产品非被抽样生产者或销售者的产品、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试制”(“处理”“样品”)等字样的,应停止抽样,并立即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出具的抽样记录、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对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承检机构完成样品检验后,应及时将检验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区局标准质量股。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不合格报告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胶装成册,寄送标准质量股,包括质量分析报告、抽查结果汇总表、检验报告和抽样单。另二份合格检验报告在出具检验报告后15日内直接寄送受检单位和产品生产企业。如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的,在出具检验报告后,3日内一份(含抽检结果通知)寄送受检单位,一份(含抽检结果通知)寄送产品生产企业并确认签收,另二份(含抽样单、受检单位和产品生产企业邮寄签收证明)寄送区局标准质量股进行后处理。检验报告等法律文书承检机构应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递。

  四、监督抽查计划完成时限

  本方案下达后,承检机构根据区局年度抽查产品类别,参照近两年来湖南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配合本局制定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并确定以安全性能指标为主的检验项目。季度抽查计划承检机构可按季度组织实施,每季度前两个月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后1个月报送检验结果。专项行动抽查计划根据区局安排组织实施。承检机构应于本年度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抽样检测工作。不合格产品为益阳市赫山区以外的生产者生产的,区局标准质量股应当及时通报生产者所在地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五、有关要求

  1.规范抽样流程。各市场监管所、区局标准质量股应配合承检机构按照抽查规范(抽查实施细则)完成抽样送检工作。市场监管所应及时向区局标准质量股报送抽查对象台账。承检机构抽样人员应主动向受检单位出示委托书、监督抽查通知书、抽样人员有效工作证件,告知受检单位抽查产品范围、抽样方法等。对于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被检单位,经现场抽样人员反复说明情况无果后,抽样人员应当场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拒检认定表》(附件3),并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局。

  2.强化结果处理。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对本次抽查中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处理结果于收到不合格报告之日起90天内报送区局标准质量股。如遇阻碍、拒绝或者不配合依法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51条的规定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承检机构不得在实施抽样前以任何方式将监督抽查方案有关内容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抽取被检单位推荐或选送的样品。不得以监督抽查名义向被检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借监督抽查之机,要求被检单位签订任何名义的委托检验协议。

  区局标准质量股联系人:夏日华

  联系电话:19988690250

  附件:附件1:2026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区本级).docx

        附件2:2026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销售单位台账.docx

        附件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拒检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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