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紧密联系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成立了专门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室股及下属二级机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法规股,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培训、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理论,着力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面依法治国理念。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人才的使用,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全局干职工进行了合理的队伍调整,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进行了提拔使用,优化了办案队伍。今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
1.全面落实了一件事一次办。为更好的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要求,行政审批服务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局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所有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归口于行政审批服务股。农业农村局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签定办件委托协议,将受理与送达两个环节的工作委托给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对标“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受理、审查、决定、审批流程进行了逐一细化,同时明确由农业农村局长担任行政首席审批员,负责审批所有的行政服务事项,真正做到了一件事一次办,办一件只需要跑一次。目前,2024年线上办理农药经营许可68起,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3354张。
2.全面清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做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双公开”“两单衔接”相互对应,精简综合服务平台审批事项流程。对本系统涉及到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和办理程序在政务信息网站全面公开,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的时限以内,每个审批环节都明确了办理的时限要求,极大的提高了办理效率。
3.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我局坚持从立足农业发展实际,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依法依程序执法等多角度出发,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方案措施,结合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改革,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组建,建立和完善了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市监管执法的检查项目、方式、内容等。2024年农作物种子监管、农药监管等15项农业农村计划抽查事项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4.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执法过程中出具应当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依法主动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所有的处罚案件结案后,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执法大队、法规股、分管领导审核后,行政执法决定书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赫山区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2024年已办结的33起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公示完成。
(二)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要求。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和《益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益政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出台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益赫农发〔2020〕42号)文件,成立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站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队员为成员,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有效。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了行政案件法治审核,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局机关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达到重大行政处罚标准的,即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2万元以上(含2万元)、对个人处以1千以上(含1千元)行政处罚罚款的;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执法事项等,都严格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均经案审会讨论通过。
4.规范柔性执法程序。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湘农发〔2022〕94号)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印发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并将清单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做到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裁量合理。2024年从轻处罚案件数量为2起,通过规范柔性执法程序,优化了我区农业营商环境。
(三)法制建设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等时间节点在全区各乡镇集市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把《宪法》、《民法典》、《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识假辩劣维权手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送法下乡,指导农民科学合理购买、使用农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今年我局累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横挂横幅100多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保障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情况。
2.加强审计、财政监督。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未发现违法违纪违规情况。严格遵守《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财政保障,本级政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相关费用纳入专项财政预算。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依法主动公开落实到位。
三、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按照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作用,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以及《赫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我单位聘请赫山区光明律师服务所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同时认真执行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我局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均须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向区法制办报告合同签订和实施情况。
2.创新社会治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环境保护领域监管职责,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严、处置不当、事故隐患整治不力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事件;也没有因监管不力,发生较大食品或药品安全事故。
四、2024年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步伐。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抓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学习。
(三)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和法治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五)大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工作,由示范户带动周边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建设法治赫山。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