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档案注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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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条: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未收回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公告作废。作废公告应当采用在当地报纸刊登、电视媒体播放、农机监理机构办事大厅张贴或互联网站公布等形式,公告内容应包括号牌号码、号牌种类、登记证书编号。在农机监理机构办事大厅张贴的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60日,在互联网网站公布的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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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农机监理股 |
| 领导干部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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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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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 农机报废与更新补贴拨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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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农联【2024】97号关于《湖南省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5〕19号关于规范高效实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
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加
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
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
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农机技术开发股 |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拨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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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农联【2024】88号关于《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七)审验公示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
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
行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
行办理牌证照,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对符
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 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
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
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
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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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农机技术开发股 |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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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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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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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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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务员录用规定》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第三十六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第三十七: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十二条:招聘公告统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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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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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各级财政部门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依法予以公开。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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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审计股 |
财政预决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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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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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审计股 |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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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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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
内设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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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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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