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返贫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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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5 11:50 信息来源:岳家桥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打印本页】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三、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二)监测程序。完善监测对象识别程序,新识别监测对象增加农户承诺授权和民主公开环节。监测对象确定前,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在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标注风险消除等程序中,应进行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

《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二、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二)规范监测方式和程序。2.识别程序。第三步:村(居)评议公示。对评议会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居)委会在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 7 天。(三)标注风险消除的标准和程序。2.风险消除程序。第三步:村(居)民主评议。将评议通过的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在村内群众集中地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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