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山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赫山区物业管理工作中暴露出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部分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运作不规范;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矛盾时有发生;部门、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边界需进一步厘清等,这些问题导致物业行业存在“权责不清,治理缺位,服务不均,纠纷频发”等痛点。为明确各方权责、规范市场秩序、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制定切合赫山区实际的物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物业管理条例》
3.《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的通知》(湘建维〔2026〕14号)
三、文件的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试行)》共十一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实施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工作机制,明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等多种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程序及其监督指导。
第五章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及职责。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组建,由居(村)民委员会指定的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人数为五人至十三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推动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监督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章明确物业服务人的义务。
第七章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比机制。
第八章建立物管小区有序退场机制。
第九章建立应急储备库制度。
第十章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明确文件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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