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升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水平,根据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71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决定在赫山区范围内遴选2025年油菜生产无人机播种服务实施主体,相关遴选事项如下:
一 、具体要求
1.实施主体需获得省级授权的无人机播种服务组织。
2.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刑事责任能力。
3.实施主体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在无人机播种服务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未被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
4.实施主体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无人机(载荷量≥50L),日作业面积20000亩以上,飞防人员具有相关资格证明(人证合一)。
5.无人机具有完整记录反映作业质量的功能,如作业轨迹、起降飞行时间、飞行地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播种量等。
6.实施主体需在区乡指导下开展作业,服从作业地点调配。
7.实施主体在10月20日前完成播种作业。
8.分包、转包播种任务的组织,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提交材料
1.实施主体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4.飞防人员登记表及相对应的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5.声明函(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声明)、“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本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以及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6.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加盖本组织公章(公章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月15日,因时间紧、任务重,逾期将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联系人隆志方,联系电话13487689936。
3.如多家符合条件组织同时报名,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最终实施主体。
附件:赫山区2025年无人机播种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