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赫山区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八字哨镇人民政府、会龙山街道办事处: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湖南省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5〕787号)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实施,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及建设规模
此批计划安排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696万元,其中益阳市赫山区八字哨镇金家堤村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400万元、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公益性以工代赈建设项目296万元,用于实施道路提质改造、沟渠建设、山塘修整等。
二、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湖南省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等文件要求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聚焦重点群体人员,加快推进实施,严格项目管理,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助力相关重点群体稳就业促增收作用。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二)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门墙亭廊栏”景观类设施,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三)项目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并联推进,加快做好项目清场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在2025年12月底开工建设,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于不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抓紧启动简化发包程序,明确承接项目建设的乡村建设公司或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或村劳务公司、村民理事会等主体,迅速开展工程建设。对需要招投标的项目,要尽量简化招标程序,抓紧推进招标工作,用好用活简易招标等政策,尽量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尽快明确项目实施单位。
(四)结合务工群众摸底工作,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劳务组织模式和“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等要求,抓紧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当地群众,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等在家门口务工就业,优先吸纳带动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发放比例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进一步提高发放比例。原则上劳务报酬按月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发放。我局将适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有效发挥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增收作用。
(五)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通过以工代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项目责任人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一)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区发改局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
(四)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安全审查相关手续,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涉及、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按照“项目自验、项目初验、县级终验”的程序开展分级验收,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做好移交,制定后续管理养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跟踪调度
本批计划投资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市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月线上调度,并督促县(市、区)于每月5日前及时更新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支付情况等数据,同时对该批以工代赈项目按月开展线下调度,重点聚焦项目开工进度、吸纳群众务工人数、发放劳务报酬规模等实施效果开展调度监测。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适时开展实地调研,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本批计划要求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对于前期工作推进慢、12月无法开工的项目,我局将逐个项目协调推进,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劳务报酬发放进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开展约谈,采取通报、缩减下一年度投资等方式对项目所在县(市、区)予以约束惩戒。
五、绩效目标
围绕农业农村领域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在八字哨镇和会龙山街道实施2个以工代赈项目,用于道路提质改造、沟渠建设、山塘修整等。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总体比例不低于45%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具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
附件1赫山区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docx
2.
附件2赫山区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docx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