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岭产业开发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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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57228 发布机构: 龙岭工业集中区 发文日期: 2023-03-04 11:3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龙岭产业开发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

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5号),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湘民发〔202231号)以及《益阳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益政办传电〔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管理、耕地林地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去存量,坚决控增量,革除丧葬陋习,规范安葬行为,整肃殡葬秩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活人墓”。认真组织摸排,对龙岭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活人墓要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绿化。对正在修建的“活人墓”,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及时整改,拒不整改且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严肃问责。

(二)重点整治硬化大墓。严格落实民政部等10部门印发的《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民发〔202094号)文件精神,对三沿六区三沿即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六区即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农村土葬单墓穴占地面积(包括围栏等附属建筑物)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穴占地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硬化、石化大墓及住宅式墓地,采取拆、迁、挡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绿化不见坟的效果。

)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按照省委宣传部、省纪委、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关于深化全省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部署,聚焦“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以及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作为开展文明创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星级文明户”等各项先进评选重要依据,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遇事不办”,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切实增强专项治理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组织机构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成立龙岭产业开发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征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合作局、产业发展局、龙岭派出所、龙桥派出所、龙光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衡龙桥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岭城管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事务局综合一组办公室,举报投诉电0737-2220501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2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3月至20236月底)。各社区对辖区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地开展全面排查,精确到组、道路和地理坐标,按照一墓一策要求,建立整治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于2023年底基本完成活人墓治理,全面完成硬化、石化大墓及住宅式墓地的摸排任务。以社区为单位实行统一编号、分类建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确保20236底前基本整治到位。20231130日前,各社区向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龙岭产业开发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排查表》(详见附件)。

(三)督促指导(20236月中旬202312月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各社区开展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特别是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专项整治工作在赫山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日常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力量统筹,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高位推动态势,确保部署统一、组织有力、措施精准、行动有效,社会事务局要将该项工作纳入社区绩效考核内容。

(二)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依职推进。各社区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社会事务局要依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机制,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乱埋乱葬等殡葬违规行为要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的监管;加强对殡葬设施建设的管理开发建设局要依法将殡葬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加强对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土地建坟等行为的巡查要对违反土地耕地林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罚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整改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龙岭派出所、龙桥派出所要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时处置涉及殡葬改革的突发事件对开展殡葬服务过程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拆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违法破坏、占用农田建坟行为的处理和监管,将专项整治纳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要加强对违法破坏、占用林地建坟行为的处理和监管。要把专项整治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龙岭城管执法大队要按照“三定”职责,负责对区主要大街小巷占道乱搭灵堂、乱丢纸钱行为进行制止及劝导负责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土地建坟等行为,对硬化大墓、“活人墓”依法进行拆除。同时,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自愿者服务队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以及整治“活人墓”、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等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坚决同殡葬领域乱象作斗争。各部门和社区要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工委进行查处。

(三)发挥引领作用,稳妥推进整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专项整治,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殡葬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形成震慑效应。要将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推进治理工作,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人民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要坚持稳中求进,既要较真碰硬、依法整治,也要稳扎稳打、平稳有序,注重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各种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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