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岭工业集中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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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19366 发布机构: 龙岭工业集中区 发文日期: 2020-07-27 11: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营造稳定、公正、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在全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根据《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山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赫办〔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集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市场为遵循、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制度创新、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流程再造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企业成本最低、要素保障最强、服务效率最高、干部作风最优的营商环境高地。

(一)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和“三集中三到位”目标,企业开办、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便利度等核心指标大幅提高,审批服务进一步高效、便利。

(二)政策执行公开透明。政策公开性、透明性、普惠公平性进一步增强,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实现政策稳定可预期。

(三)行政执法规范有序。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项目落地保障有力。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联动推进机制,破解供地、融资、政策兑现等要素瓶颈,促进项目快速落地、高效建设。

二、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商环境和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精准发力、重拳整治,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承诺兑现、政务服务、规范收费、监管执法、诉求解决、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优企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在涉企收费等政策落实中搞截留、打折扣、设障碍、搞选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没有完全打通等问题。

(二)承诺兑现方面。重点整治不守信用、不履行承诺,重引进轻服务,或只引进不服务;搞信口承诺、随意承诺、不当承诺;在守信践诺上“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三)政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三集中、三到位”不落实,审批事项该下放的不下放;服务意识不强,“一次性告知”“一件事一次办”不到位,审批环节繁多、效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多头跑、重复跑等问题。

(四)规范收费方面。重点整治收费不规范、不公开,多头收费、重复收费、转嫁收费、捆绑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指定中介、搞价格服务垄断等问题。

(五)监管执法方面。重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涉企检查执法不规范、多头重复检查和无法定依据检查;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重罚轻管;执法过程中配车、着装、示证、告知不规范等问题。

(六)诉求解决方面。重点整治漠视企业和群众诉求,对企业在要素保障、改善环境等方面的合理诉求消极应付,只表态不落实,只承诺不跟踪;涉企检查调研过多,要求企业负责人陪同、准备各种资料过多等问题。

(七)发展环境方面。重点整治在市场准入、招投标、项目资金申报等方面设置不公平条款;违规干预企业工程和项目建设,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黑恶、痞霸势力打击不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聚焦工作重点 

重点实施政务效能、市场环境、行政执法、企业帮扶、作风建设五大专项行动。

(一)提速政务效能专项行动(牵头领导:蔡毅;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1.精简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要求审批。全面梳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进行流程再造,统筹推进园内审批同步办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2.压缩涉企审批时限。新办企业工商等注册登记1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基础信息税务采集即时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在土地摘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简化企业供水、供电、供气报装流程,压缩报装时限,供水供气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龙岭投公司)

3.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化“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综合窗口”全覆盖,加快实现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精准预约,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陆、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覆盖比例90%以上。(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实现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材料”、统一受理、核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减少审批许可备案。落实“双告知、一承诺”职责,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在登记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间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推行自然资源管理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实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分局)

5.创新服务方式。发挥集中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与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职能,整合、精减、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材料、流程,做到“一个窗口、一套资料、只跑一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业务提供无偿代理代办服务;发挥服务企业的作用,全程代办园内企业审批业务,实现园内企业办事不出园;对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由项目协调小组全程协调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

(二)优化市场环境专项行动(牵头领导:薛兴华;牵头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

6.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不得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坚决打破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门槛。(责任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龙岭投公司)

7.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文件中设置限制、排斥潜在投资人的条款。(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龙岭投公司)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电子化、各项业务一网通办。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厉打击以黑恶手段、合同诈骗等方式侵犯、侵占他人产权、股权及其他经济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指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渠道融资,助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责任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龙岭派出所)

9.激发市场主体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创新政策在企业落地。依据《赫山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安排专项资金奖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强专利质押贷款、科技助保贷、科技信用贷等专项服务,对企业申报或需中期评估或待验收的国家、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高企认定,对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企业给予奖励扶持。(责任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财政分局)

(三)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牵头领导:刘军华;牵头单位:党群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0.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规范涉企检查,对园区企业开展工作检查(除环保、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管执法及上级检查外),须报集中区备案。(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11.规范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目录。严格行政审批前置服务设定,清理规范中介机构收费,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健全涉企收费监管机制,规范服务和收费标准,加强对电力、天然气、物流、检验检测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及对企业乱摊派等现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龙岭投公司)

12.规范处罚强制措施。无法定依据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强制企业停建、停产,不得随意对企业停电、停水、停气,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经营或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龙岭派出所、龙岭投公司)

13.保障企业(项目)生产经营环境。实行“社区警务室”“社区警官”制度,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全警、全程、全天候、全方位模式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查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责任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龙岭派出所、龙岭投公司)   

(四)提质企业帮扶专项行动(牵头领导:薛兴华;牵头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

1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近年来上级出台的各项涉企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专项清理,形成政策清单,实行滚动管理,严格“刚性兑现”,打通政策兑现卡点,降低企业成本。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简化办税(费)流程,确保税(费)优惠政策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财政分局)

15.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禁止非法新设立保证金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或总造价)的1.5%交存。落实国、省“四险一金”缴费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执行阶段性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减免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责任单位:龙岭投公司、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

16.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实施“百企改造”三年行动,协助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质量效益。设立企业转型升级奖励项目资金,专项用于鼓励企业实施重点技改项目(年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提升产品质量和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财政分局)

17.完善企业周边配套设施。加大对企业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入,进一步优化企业周边公交线路,加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教育、医疗、文体等生活设施,为企业提供“招得进人、留得住人”的工作生活环境。(责任单位:龙岭投公司、社会事务办)

18.强化企业要素保障。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近三年招商引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督促招商引资合同双方切实履责。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贴息贴费,切实解决企业融资贵难题。支持鼓励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与股改挂牌。继续推行“513”人才规划,落实好各类人才特别是企业高管人才落户、住房、社保、子女入学等待遇。落实好《赫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人社十条”政策》,搭建企业和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用工平台,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就业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财政分局)

19.加大企业精准帮扶力度。继续推行“五个一”项目服务机制。建立领导联企和常态驻企联络员制度,对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省重点项目企业、纳入省“5个100”和市“6个10”工程企业及重点税源企业,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常态帮扶。对招商引资项目做到限时供地、限额缴费、限时配套、兑现承诺,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开建、达产达效。协助企业开展立项争资。支持企业入规,对当年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发挥非公企业服务中心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的孵化培育和管理提升。(责任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财政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征地拆迁安置办、龙岭投)

20.建立政企沟通机制。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协商平台,年度组织开展1-2次政银企对接活动。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探索建立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鼓励支持优秀企业家在群团组织兼职。(责任单位: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党政综合办)

(五)提升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牵头领导:杨波;牵头单位:纪工委)

21.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工作,由纪工委牵头,会同党政综合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财政分局、龙岭投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着重对政策落实、承诺兑现、政务服务、规范收费、监管执法、诉求解决、发展环境七个方面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办,实行“一督查一通报”。拓宽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问题线索受理,采取办点领导包信访处置、包组织处理等方式,对损害营商环境和市区长热线及企业投诉办理不到位等问题,实行交办制和限时办结制。(责任单位:纪工委、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党政综合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财政分局、龙岭投公司)

22.建立查处通报机制。对每季度联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曝光,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全面整改。纪工委会同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和龙岭派出所等部门,严厉查处和及时曝光一批影响恶劣、损害营商环境和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件,持续传导压力、放大警示效果。(责任单位:纪工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龙岭派出所)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中区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蔡茫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健全协调机制。成立政务效能、市场环境、行政执法、企业帮扶、作风建设五个专项行动小组,每个专项行动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组建工作班子,定期召开专项工作小组会议,调度和推进工作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在全园上下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服务纳税人”的浓厚氛围。在龙岭门户网站开设“营商环境优化年”专栏,制作固定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提升龙岭营商环境影响力、美誉度。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并落实“季度督查、半年度测评、年终考评”制度,形成监督、响应和评价的常态机制。集中区绩效办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园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严格奖惩兑现。招商经贸和企业服务局牵头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绩效办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在集中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奖励。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约谈问责。

(五)强化作风保障。严格落实“十个不准”,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不准“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刻意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二是用准用好用足政策,坚决落实承诺事项,不准只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或者虚假承诺、信口承诺。三是依法坚决下放审批权限,认真落实审批时限提速要求,不准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揽权不放或只放不接。四是严格规范检查收费行为,无法定事由不准对企业实施检查,或向企业收费、罚款、摊派。五是依法严格行使监管执法权力,对企业执法必须规范、慎重,不准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六是落实首问责任,对企业诉求不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都要积极回应,认真处理或转办、跟踪,不准对企业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只表态不落实、只过问不解决。七是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不准以任何理由参与或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制、暗示推销指定商品,推行强制服务。八是优化企业周边发展环境,不准坐视、放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乱搭乱建等行为。九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准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十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准有损害企业健康发展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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