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岭产业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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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55729 发布机构: 龙岭工业集中区 发文日期: 2023-03-04 09: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龙岭产业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龙岭产业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212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办发〔202225号)和《益阳市赫山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赫山区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益赫殡改发〔20232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龙岭产业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规范丧葬活动和骨灰存放管理,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风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达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

加大工作力度,确保100%火化率本辖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除按国家规定可不执行火化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

)营造“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社会风气。实行全域火化后,村(居)民的骨灰原则上进沙河生态安置点安葬,新材料产业园的村(居)民骨灰衡龙桥镇河图村朱公塘生态安置点安葬,不得在“三沿六区”(“三沿”指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六区”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下同)范围内建造坟墓,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含卧碑),或以树代碑、以桩代碑。202331实行全域火化严禁在“三沿六区”范围内安葬,骨灰一律使用可降解的骨灰盒盛放且一律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含卧碑),或以树代碑、以桩代碑,禁止修建附属构筑物(硬化地面、围栏拱门等),不得推山、砍树筑台、圈地,两人以下的骨灰安葬墓穴不得超过0.5平方米。禁止和打击偷埋乱葬行为。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三)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关于印发<赫山区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的通知(益赫殡改发20232文件精神,在“三区”去世并在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

1.具有园区户籍且未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居民;

2.具有户籍的烈士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3.尚未登记赫山区户籍、在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和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

4.赫山区户籍但在区辖区内的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部队现役官兵、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和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

减免项目及标准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2.3天内殡仪馆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3.遗体火化费(平板炉);

4.一个普通卫生纸棺(258元);

5.一个普通骨灰盒(200元);

6.市殡仪馆悼念厅和告别厅(2小时内)租用分别减免600元和300元,仅限生前具有龙岭产业开发区户籍、符合条件的逝者。因特殊情况在外地火化的,经龙岭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和赫山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可以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但减免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例。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每例奖励1000,水葬、骨灰撒散青山每例奖励1500元,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制定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的激励制度。

(四)切实规范治丧行为。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依法制止占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堂)游丧闹丧、办丧扰民等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抛洒纸钱。教育群众在殡葬改革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促进殡葬改革在基层的落实。

(五)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内容、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以及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营造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积极引导和支持城乡居民、基层组织以及相关社会组织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

(六)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纪工委要及时掌握党员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部的教育管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党员部特别是龙岭产业开发区、社区干部在治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典型事例,引导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202331日起,开展殡葬改革“零点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开发区殡葬改革,按规定一律实行火化,杜绝未火化土葬,强力推进遗体火化进公墓工作,全面清理整治乱占耕地、林地建造坟墓等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办点领导、办点干部亲自抓,各社区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具体抓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尽职尽责,积极做好所包组的殡葬改革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办点领导、办点干部要亲自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和屋场会,反复宣传殡葬改革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意义,到家喻户晓。各社区要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殡改工作专项承诺活动。

三)加大举报力度。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印制举报电话,在各社区公示栏内张贴,接受群众举报。举报一例查实后,奖励举报人500元,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介入,严厉打击。

四)建立包保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办点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工作机制、日报告制度,各社区凡发现有垂危病人、有死亡信息的,所在居民小组党员组长向社区报告、社区向产业开发区报告、产业开发区向区殡改办报告,并做好全程跟踪管控,确保落实火化和进公墓目标。对不愿火化,想偷埋土葬,社区做不通思想工作的,及时上报产业开发区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系社区的办点领导、办点干部、殡改工作执法队成员到社区协助做思想化解工作。党员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五)实行目标考核。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把殡葬改革工作列为对各社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社区绩效考核依据。

六)加大惩处力度。社区辖区全年无乱埋乱葬、无搭设灵堂、无负面舆情影响,火化率100%的,给予社区适当工作经费,对于偷埋乱葬,出现违反殡改要求而采取执法行动的,工作经费无,并由社区承担人工、机械等整治费用。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问责机制。产业开发区、社区干部直系亲属不火化的,由纪工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党员直系亲属不火化的给予党纪处分。在殡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对违反殡改政策、违法土葬、乱埋乱葬等现象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出现违法土葬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就地火化或起尸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主承担。对妨碍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现各社区和责任单位有以罚代葬、私收钱物行为的,由产业开发区纪工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七)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龙岭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协调一致,全力做好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产业开发区成立殡改领导小组,积极牵头协调,强化检查督导,加强殡葬管理,积极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开发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占地乱建坟墓或建墓毁林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罚制止。纪工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办丧事的查处;相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同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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