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899856 | 发布机构: | 龙岭工业集中区 | 发文日期: | 2024-02-22 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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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1.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龙岭产业开发区位于益阳市赫山区,园区代码S439122,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分为电子信息产业园(龙岭主区及一组团)、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沧泉片区)、新材料产业园(衡龙新区),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中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辅助产业为食品加工、新材料和轻工纺织产业,根据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文核准范围面积8.0805km2,实际开发面积为5.6575km2。
园区核准面积及四至范围详细表
名称 |
总面积(公顷) |
区块 |
面积(公顷) |
边界范围 |
备注 |
龙岭产业开发区 |
808.05 |
区块一 |
72.31 |
东至桃花仑路,南至梅林路、永福路,西至蓉园路、团山路,北至迎宾路 |
电子信息产业园 |
区块二 |
159.63 |
东至桃花仑东路,南至关山路,西至春嘉路、清溪路,北至宁家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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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三 |
148.83 |
东至长常高速公路,南至高新大道,西至银城大道,北至沧泉路 |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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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四 |
98.56 |
东至街坊路,南至街坊路,西至长常高速公路,北至工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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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五 |
303.12 |
东至工业东路,南至新益阳互通连接线,西至银城大道、工业三路,北至工业一路、工业路 |
新材料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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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六 |
25.6 |
东至枫林大道,南至G536国道,西至Y322乡道,北至Y322乡道 |
粮食产业园(乡镇管辖) |
2.环境准入
2.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2019年龙岭产业开发区因需进行了调区扩区,编制了《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调扩区)总体规划(2019-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湘环评函〔2019〕19号)。
目前园区实际开发范围未超出规范范围,属于规划年限内,同时园区规模、产业结构及布局均未有重大调整或修订。
(2)园区调扩区规划开始实施时间为2019年8月,至今园区调扩区规划未满五年,无需开展环境跟踪评价工作。
(3)龙岭产业开发区不属于化工园区。
2.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
产业园区“三线一单”清单以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如下。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 |
空间布局约束 |
龙岭新区:主区内不再设置居住用地和规划集中安置区;禁止在新区一组团边界布局气型污染明显的企业及布局噪声影响大的企业,在龙岭新区一组团北部和南部边界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禁止化工、机械加工产业新进入主区及春嘉路以东的龙岭新区一组团区域。 衡龙新区:按规划设置规划用地北侧的绿化隔离带,在其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组团北侧和南侧边界增设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禁止在衡龙新区规划中部居住用地边界布局噪声影响大的企业。 沧泉新区:按规划设置规划居住用地周边的绿化隔离带,禁止在规划居住用地边界布局噪声影响大的企业。 |
电子信息产业园(龙岭主区及一组团):未新增居住用地和规划集中安置区;未在新区一组团边界布局气型污染明显的企业及布局噪声影响大的企业,在龙岭新区一组团北部和南部边界设置了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无化工、机械加工产业新进入主区及春嘉路以东的龙岭新区一组团区域。 新材料产业园(衡龙新区):本年度开发新入驻企业未在上述片区。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沧泉片区):按规划设置规划居住用地周边的绿化隔离带,禁止在规划居住用地边界布局噪声影响大的企业。 |
已落实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 (2.1.2)龙岭新区:龙岭新区的废水经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引管排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在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未建成投入运营前,禁止目前在建及新引进的涉水型污染项目投入运行; (2.1.3)沧泉新区:调整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将沧泉新区长张高速以东区域纳入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沧泉新区污、废水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碾子河最终纳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 (2.1.4)衡龙新区:衡龙新区污水经益阳市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泉交河最终纳入撇洪新河再到湘江。 (2.2)废气:落实园区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及其它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 (2.3)固体废弃物:采用全流程管控措施,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资源化进程,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2.4)园区内医药、新材料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 |
(2.1)废水: (2.1.1)园区实施了雨污分流; (2.1.2)电子信息产业园(龙岭主区及一组团):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已投入运营,电子信息产业园(龙岭主区及一组团)的废水经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引管排入撇洪新河。 (2.1.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沧泉片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沧泉片区)长张高速以东区域纳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沧泉片区)污、废水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碾子河; (2.1.4)新材料产业园(衡龙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衡龙新区)污水经益阳市新材料产业园(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泉交河。 (2.2)废气:落实了园区大气污染管控措施,不定期对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万胤等企业完善废气处理设施。世纪垠天、湘银肥业等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 (2.3)固体废弃物:产业园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强化日常环境监管,详细对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2.4)园区内医药、新材料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 |
已落实 |
环境风险防控 |
(3.1)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全区范围内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强化园区集中治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加强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名录管理,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利率为90%以上。 (3.4)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进一步加强搬迁或退出工业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 |
(3.1)园区建立了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10月24日进行了“乙醇泄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3.2)园区督促企业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无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严格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要求建设。 (3.4)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无腾退土地;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
已落实 |
资源开发效率 要求 |
(4.1)能源: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改造,鼓励使用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管网、储气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园区应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方案的通知》”,尽快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4.2)水资源:严格用水强度指标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鼓励纺织、化工、食品加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到2020年,赫山区用水总量7.266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1立方米/万元。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4.3)土地资源:开发区内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积极推广标准厂房和多层通用厂房。引导入省级园区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 |
(4.1)能源:无燃煤国,企业主要以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为主,推进天然气管网、储气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已完成区域节能评估工作。 (4.2)水资源:严格用水强度指标管理,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4.3)土地资源:开发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积极推广标准厂房和多层通用厂房,如万洋众创。 |
已落实 |
3.环境监管
3.1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1)产业园区内无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2)园区内需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4个,其中重点管理企业数量5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9个。无需取得辐射许可证企业。
园区全年规模工业总产值385.12亿元,截至2023年底,产业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95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23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5个。产业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66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3个。产业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56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6个。产业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49个,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5个,新增应急预案修编企业数量3个。产业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手续企业数量91个,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5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9个,登记管理企业数量77个,豁免企业4个。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247.03t/a,氨氮≤24.7t/a,二氧化硫≤127.14t/a,氮氧化物≤154.85t/a,VOCs≤192.64t/a。2023年度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92.858t/a,氨氮9.97t/a,二氧化硫26.321t/a,氮氧化物59.037t/a,VOCs48.811t/a。园区污染物排放未超过总量控制要求。
3.2水环境管理
(1)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及管网覆盖情况、进出口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及联网情况及园区雨污分流情况如下。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其中:
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东临319国道和长常高速公路出入口,西临益阳火车货运站和益长城际快速干道,北抵益阳市汽车东站,南接益阳市绕城高速,辖天子坟、石头铺、帅家村、光明村等十多个社区、村,纳污面积约26km2。设计处理规模5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3.4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深度处理+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在线监控已联网并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益阳市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近期纳污范围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工业园区废水,总面积为7.89k㎡。近期工程服务范围为:石长铁路以东,泉交河、衡泉路以北,长益常城际铁路以西,创业路以南的老镇区,面积约0.97k㎡;新镇区已入驻及计划入驻的企业(双汇集团食品加工项目、江西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俏嘴巴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星火茶业有限公司),新镇区范围为北至工业路,南至益阳与宁乡交界处,东西为银城大道两侧各1000米范围,面积为6.92k㎡;设计处理规模1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4300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生化+MBR膜处理+紫外光消毒,在线监控已联网并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新材料产业园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2)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监督性执法监测未出现超标现象,自动在线监控达标率100%,无超标情况。
(3)园区污水处理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1个,为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其属于益阳市高新区管理,纳污范围为高新区东部新区产业园核心起步区及沧水浦,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污水就近接入,设计处理规模3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1.5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深度处理+紫外消毒”,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评估工作。
(4)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情况。
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汇总表
污水处理厂名称 |
文件名称 |
批文号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
规模 |
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益阳市水务局关于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益水发〔2018〕81号 |
益阳市水务局 |
2018年7月18日 |
5万立方/天 |
益阳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益阳市赫山区水务局关于湖南省益阳市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益赫水发〔2017〕56号 |
益阳市赫山区水务局 |
2017年8月8日 |
3万立方/天 |
(5)涉水企业排放情况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企业数量38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91.09万m³/a,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32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分别为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下游1000m撇洪新河断面、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下游1000m碾子河断面、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1000m泉交河断面,水功能区划三类,其中监测达标率100%,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下游1000m撇洪新河断面、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下游1000m碾子河断面COD、氨氮因子超标。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3.3气环境管理
(1)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74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无倍。
园区涉VOCs重点行业主要企事业单位12家。2023年度内益阳市明华木艺有限公司、湖南吉祥家纺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进行了VOC治理或锅炉改造。涉工业炉窑、锅炉企业13家。
3.4固废管理
(1)2023年度同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一起开展了园区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形成了情况反馈表,2023年11-12月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危废暂存间建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及应急演练等情况。园区2023年度内年产危废量小于2万吨,园区暂未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理设施。
产生危险废物企业数量35个,产生量284.68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284.68t/a。
(2)产业园区内无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不存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行为。
(3)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近两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考核均为合格,无未合格企业。
3.5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现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
2023年产业园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湖南世纪垠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益阳建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上述3家公司在2023年均按要求开展了土壤自行监测,湖南世纪垠天新材料有限公司、益阳建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湖南久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2022年、2023完成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或回头看。
3.6监管能力
园区已按要求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按期完成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包含环境质量监测模块、在线监测模块、自行监测模块、智慧电力模块和排污许可模块)的建设、运行并与省级监管平台联网,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方治理协议签订及完成情况
2022年12月初,园区续签了环保第三方治理服务合同。采购服务内容贴合《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包括: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环保培训宣传、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其他相关工作。
在第三方公司的协助下,按批次对在管企业开展了入户调查,对重点企业不定时抽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指导并督促整改;应邀对企业进行技术帮扶,对企业难点、痛点问题邀请专家进行现场“会诊”,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先后组织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新污染物治理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开展了线下企业培训。编制2022年度环保信用评价,配合园区组织开展一次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派专人进驻园区办公,帮助园区开展环保日常工作,充实了园区环保管理的力量。
(二)生态环境信息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情况
35家排污企业安装了智能电控;园区本部、沧泉、衡龙三个片区均已安装大气质量小微站;原有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的数据已接入平台,与省平台完成了数据对接。2023年已将园区范围内的市局新建的小微站接入环境信息监管平台,同时正在将重点企业环境视频监控接入平台,信息管理平台正常有效运行。
(三)企业环保信息评价情况
2023年度在省、市级环保信用评价考核中,无被评为环保“黑名单”企业。
4.风险防控
4.1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龙岭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编制完毕,2020年3月完成省市区三级备案,其备案号为4309032020001G。2023年6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三级备案;其备案号为430903-2023-045-G。
2023年10月24日,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在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模拟乙醇泄露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汉森制药、艾华集团、安兴电子、马王堆制药等28家企业代表参加。演练活动全程演练了企业乙醇罐车在卸乙醇时,阀门损害,管道脱落,导致乙醇泄漏,企业立刻启动《公司应急处置方案》,组织现场人员开展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园区指挥部汇报。园区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赫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报告,同时成立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及运输组、警戒疏散组、通讯和电力保障组、应急监测组、舆情控制组等7个小组,通过演练紧急处置、三级防控、环境监测、环保物资装备调运、现场警戒、疏散人群等一系列应急动作,切断污染源,及时控制险情,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清单、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产业开发区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全面负责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领导和指挥,建立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以及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应急机构包括:应急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应急工作小组(即应急处置组),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
园区设立的专用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及应急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及管理制度上墙。园区已强化风险管控,已加强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是:
(1)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2)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从技术、工艺、设备方面排除环境风险隐患,实施相应的防护工程,按要求设置风险隔离带;建立环境风险信息库,有针对性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
(3)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4)严格筛选入园项目,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禁止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风险防范措施疏漏、抗风险性能差的项目入区。
(5)加强企业应急能力建设。按园区整体应急预案要求识别园区企业风险源及风险等级,要求相关企业编制好企业级应急预案并储备好应急物资开展好应急演练。
4.2环境风险
(1)产业园区2023年度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2)产业园区不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未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3)产业园区未存在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是否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园区不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5.其他
(1)产业园区内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是湖南世纪垠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湖南久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均已投保。
(2)产业园区不存在出台“土政策”,或者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投诉管理
年度内共受理市长热线投诉60件,已完成调查、处理60件,完成率100%。
6.环保信用自评
根据产业园区环境管理现状,对照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对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进行自评,拟定环保信用等级为诚信园区。
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自评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园区情况 |
得分(分) |
1. |
环境准入 |
规划环评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园区已按要求开展调扩区规划环评,规划未满5年。 |
0 |
2. |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
园区已落实。 |
0 |
||
3. |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
不属于化工园区 |
0 |
||
4. |
环境监管 |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
园区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均已按照要求完成,园区内企业不涉及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
0 |
5. |
水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 |
园区内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且能达标排放。 |
0 |
|
6. |
气环境管理 |
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
园区建立清单,且企业均能达标排放。 |
0 |
|
7. |
固废管理 |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
园区内企业无危废违法行为且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 |
0 |
|
8. |
土壤环境管理 |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
2023年无企业需要开展土壤隐患排查;现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世纪垠天、久和、建丰)均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
0 |
|
9. |
环境监测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园区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 |
0 |
|
10. |
监管能力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园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环保管家合同并落实相关任务。 |
0 |
|
11. |
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或由于产业园区原因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 |
园区污染物排放未超过总量控制要求。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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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产业园区建成较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并按要求将数据与省监管平台联网。 |
园区在各片区建设了6因子空气小微站,同时将市局在各片区建设的空气小微站数据和大气国控站点数据接入到园区环境信息监管平台,同时监管平台与省监管平台对接。 |
0.5 |
||
13. |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园区不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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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风险防控 |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设施和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未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 |
产业园区于2023年6月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2023年10月24日在汉森开展了“乙醇泄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按要求配备了救援物资和落实了风险管控要求;同时对环境应急管理动态数据库进行更新,建设了应急指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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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环境风险 |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
园区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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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
园区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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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且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园区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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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绿色发展 |
污染物减排 |
产业园区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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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创新与示范 |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
2022年获评省级绿色园区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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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众参与 |
舆情与投诉 |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
园区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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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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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
园区内须办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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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
园区不涉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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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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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