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910901 | 发布机构: | 龙岭工业集中区 | 发文日期: | 2024-03-06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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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龙发〔2024〕12号
龙岭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毫不松懈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办局(中心),各社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粮食生产“三稳一扩一提”的目标,经龙岭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毫不松懈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年粮食丰收意义重大。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降、总产不减。
二、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稳定发展双季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3065亩以上,其中早稻面积4080亩,晚稻面积4280亩、大豆播种面积220亩、玉米播种面积390亩、油菜播种面积3000亩。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耕地保护利用,夯实稳面积稳产量基础。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耕地数量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田长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持续整治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复耕和存量耕地“非粮化”整治。
(二)推进绿色农业生产,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落实两级书记抓粮食生产责任制。健全三级包联机制,建立开发区联点领导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开发区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政策扶持。全面推进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用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资金,其中:1、县级农业部门对早稻集中育秧按大田面积50元/亩进行补贴,其中对机插机抛育秧按大田面积另外增加补贴15元/亩;2、县级农机部门对机插机抛育秧按大田面积早稻25元/亩、中晚稻10元/亩进行补贴;3、县级农机部门对开展机抛机插作业主体按大田面积42元/亩进行补贴;4、县级农业部门对新建育秧设施补贴建设成本50%(中央30%、省级10%、区级10%),不超过补贴上限;5、县级农业部门对双季稻种植补贴不低于70元/亩;6、县级农业部门对存量非粮化耕地在2024年恢复种粮的补贴300元/亩;7、龙岭产业开发区对完成双季稻种植任务的社区,给予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种粮大户每亩120元的奖励。
(三)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村响”、自媒体、流动宣传车、广告标语等方式,线上线下宣传粮食生产形势、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抓好粮食生产典型宣传,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弘扬节约光荣风尚,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五、督查问责
切实强化督查考核,对因工作不扎实,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等产生不良后果的人员,对未完成早稻生产和集中育秧任务、出现抛荒撂荒受到上级追责问责的社区,将按相关条例严肃问责。
龙岭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