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发展改革局内设机构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作者:发改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5-2047116 发布机构: 赫山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3-19 16: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文件收发、信息综合、区长热线、机关管理、后勤服务、档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创文创卫、考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非税收入缴库、税务申报、行装工作。督促检查粮食(物资)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及管理。

(三)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股)。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及政务服务事项。承担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五)工业和高技术发展股(重点项目股)。负责申报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负责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在建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信息收集,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奖惩的建议意见。牵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政策协同。研判全区工业发展趋势,负责工业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高新技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根据相关制度对项目进行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完善措施。负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管理权限内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加强与周边区县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协调对接。

(六)社发综合股。承担社会事业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预算内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承担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组织实施长江经济带、洞庭湖水环境、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日常工作。承担基础产业工作,负责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承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节能综合协调、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承担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具体工作。

(七)招投标管理股。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负责权限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

(八)农业农村经济股。综合分析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移民后扶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计划,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相应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和管理。

(九)三产综合股。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重大政策。配合市级部门拟订区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服务业和经济贸易领域建设项目和资金。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物价综合股。负责管理全区农村集中供水、农业灌溉用水等商品价格。负责管理乡镇污水处理、农村公益性公墓、政府投资养老机构服务等公用事业的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区中小学课本和教辅材料价格,监管全区各类教育收费。负责行政事业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审查,收费公示工作。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清费、治乱、减负的具体工作。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落实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协调处理价格政策争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政府调定价(费),政府指导价调定价前成本调查审核。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成本监审。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原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租赁、处置、维修维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全区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

(十二)国防动员股(物资和能源储备股)。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能,以及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职能,配合落实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等职能。按照国家授权承担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储备调控工作。承担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综合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制定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制定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全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安全)管理,承担国家、省级、市级救灾物资的代储,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十三)粮食调控和产业发展股。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收储、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协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粮油工业、科技、质量、投资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负责粮食应急保供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承担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四)粮食监督检查股。负责全区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存储、运输活动以及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监督检查。负责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监督检查职责。负责执行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负责拟定粮食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根据授权做好对中央、省、市、区储备粮实施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储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流通、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投资股。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草案。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库项目储备工作。协调推进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承担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全区立项争资工作。

(十六)能源股(对外称区能源局)。组织和协调国家、省、市安排全区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核准、备案、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负责长输油气管道、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综合规划股。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调度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负责经济政策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政策研究、调度分析和考核评价工作。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的战略及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协调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区委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联络协调工作。承担全区高质量发展运行监测、调度指导及政策建议拟定等工作。承担区益沅桃城镇建设工作,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建设政策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相关重大规划、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相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建设重大项目以及示范性项目。负责加强与周边区县在规划、基础设施、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协调对接。负责组织专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和理论研究。承担全区“东接东融”“强中心城区”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日常协调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