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2-1581727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6 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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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2〕1号)的文件要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赫山区人社局共有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人事股、劳动关系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信息统计股;4个非独立核算的机构:赫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赫山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赫山区民兵武器仓库;3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赫山区劳动监察局、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实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和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有关职责分工。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カ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1年基本支出1032.79万元 ,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86.63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基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6.29万元。包括日常运行正常办公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
2、“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度,区人社局“三公”经费6301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63015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我局严格控制使用“三公经费”,把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预决算公开情况
部门决算和部门预算编报通过区财政局审核批示,下达文件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政府网上和财政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增强了预决算执行情况的透明度。
4、资产管理情况
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原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
(1)责任分归。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由办公室、财务股等共同负责。
(2)管控流程。固定资产的购置先由各相关股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置计划,填报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资产的处置报废报审,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确保资产的安全高效,防止资产流失。
2021年按照区财政局要求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确保了资产安全完整。
5、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内控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1年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主要为就业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2021年度,区人社局项目支出总额为4374.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局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
1、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基金监督股股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单位财务人员为成员。本单位实际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对产出及效率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如:对职责履行指标,围绕针对社会效益指标,围绕本单位职能设置具体产出评价指标。
2、下发通知,布置单位自评。本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通过基础数据、原始资料、会计报表、业务报表审核自查,对组织机构、人员编制、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保证了绩效自评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收集查阅资料。收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可信。
4、形成评价结论。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
5、整理归档。绩效自评小组将自评情况、数据及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有效索引。力争考核有数据、评价有依据、指标脉络明确、事实证据充分。
(三)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1、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提供更加精准服务。利用互联网和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春风行动”网络直播、线上岗位匹配、“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月”等活动,落实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推介等服务促就业,2021年,组织开展巡回招聘会和国庆专场招聘会19场,为企业招聘各类人员4850人。全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406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402人,帮助“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01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8%以内。
2、2021年,完善困难人员、失地农民、退捕渔民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参保政策,力求应收尽收,应保尽保。202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0750人,征缴收入38775万元。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3708人、征缴收入2408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89530人,征缴收入15288万元,为残一、残二、特困人员政府代缴5410人,代缴金额54.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867个单位,征缴收入1720.3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2.68万人,征缴收入342万元。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21年组织招聘会5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3人(其中:分流人员招聘20人,教育系统招聘178人,市卫校招聘4人,卫健系统招聘50人、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人)。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到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从事支教工作。通过柔性引才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协助指导园区企业引进科技人才12名。
4、完善“互联网+调解仲裁”模式,全面运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系统,规范办案流程,统一办案标准,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提升仲裁院服务当事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0起,立案处理96起,结案90起,结案率93%;庭外调解74起,调解成功74起,调解率达100%;规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劳动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362起,其中立案17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移送法院5起,成功为2011名农民工追回1965余万元。
(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执行管理情况:我局管理制度健全,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结转结余的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五)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支出项目、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认真对照《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局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行政经费少,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2、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
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3、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完善制度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