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赫山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76358 发布机构: 赫山区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5-30 14:4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2022年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消费升级需求,紧紧围绕全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区建设,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特色品种,按照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的原则,通过主体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等程序,并综合考虑申报主体的产业规模、市场需求、基础条件和市场主体发展现状等因素,确定了益阳市赫山区月形家庭农场、益阳市赫山区金家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益阳市旭红家庭农场、益阳市赫山区建新家庭农场、湖南悦悦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3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我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开展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均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要求执行,财政资金部分主要用于主体购置压缩机、冷风机、库板等费用,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账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无截留、挪用的现象。一是综合运用政府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本区内补贴受益对象、验收结果、补贴金额、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联合财政、纪委等相关部门根据主体的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严厉打击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2022年省下达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主体数11个,下拨补贴资金289万元。我区项目申报主体20个,立项主体13个,全面完成省级下达数量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成立工作专班。为了保障项目申报和实施,我区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负责农业的政府办副主任、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做到强化组织保障,统一领导,密切协作,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和项目建设的高效有序开展。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小组,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调度全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及技术指导与培训,以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确保项目早投入早受益。

  (2)凝心聚力,做好项目储备。一是充分利用微信群和信息进村入户等各种平台、会议等活动之际,大力宣传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和有关优惠措施。6月24日,在全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训会上开展了一堂“赫山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业务培训会”主题的专题讲座,为今年的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举办各级业务培训班,充分调动其参与设施建的积极性。7月19日组织全区承建商、申报主体召开了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9月22日组织全区实施主体参加了省厅专家授课的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技术培训会;9月30日组织承建商、实施主体开展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工作培训会,通过全方位的学习培训、座谈交流,帮助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明显提高承建商和实施主体的冷链业务知识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

  (3)规范管理,精选承建商。按照省厅承建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承建商的资质备案材料(施工单位资质的要求见技术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合理遴选资质过硬、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承建商承担项目建设。7月19日召开了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承建商遴选会议,会议根据承建商基本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和冷链设施建设日常业务知识现场考核,在8家承建商中遴选出了5家资质过硬、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承建商,拉开了我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帷幕。

  (4)深入调研,优选实施主体。7月28日、8月29日、9月8日分别对申报主体开展上门实地摸底调研,遴选“三有”群体:一是“有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必须有国家、省、市、县级示范文件或当地经管部门证明文件;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是“有产业”——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特色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开展今年的冷链设施建设项目。三是“有场地”——建设用地必须合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要有乡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证明,使用宅基地的有村委宅基地证明,集体经营性用地必须有入股或租赁合同证明。并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需求实行梯队轮建。

  (5)派单建设,狠抓工程质量。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总要求全面推进我区项目建设,对全区冷链建设任务实行派单制,一家承建商只能对指定的主体恰谈业务,冷链设施所用材料必须使用省、市指定的中高档品牌,且须一次性通过省厅验收,我区9月15日、11月4日、12月14日组织了财政、纪委等相关部门深入建设基地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在督查过程中,详细了解项目建设的施工情况,同时要求各承建商和实施主体要克服困难,抢时间、赶进度、高标准完成建设工作,也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严格验收,规范补助程序。冷库建成后联合省冷链物流行业协会专家、市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在10月26日、12月26日分别对全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现场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拟拨付资金,经在赫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后,由业务股室站长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的正规票据及相关附件资料,按联审会签程序审签。所有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不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贪污。

  (7)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政府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本区内补贴受益对象、验收结果、补贴金额、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开、公平、公正。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2年通过主体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等程序,并综合考虑申报主体的产业规模、市场需求、基础条件和市场主体发展现状等因素,全区遴选了益阳市赫山区月形家庭农场、益阳市赫山区金家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益阳市旭红家庭农场、益阳市赫山区建新家庭农场、湖南悦悦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3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我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共完成23座预冷库建设,容量5916.7立方米,1座低温库建设,容量152.7立方米的建设任务,完成省级项目资金289万元的拨付,主要用于购置压缩机、冷风机、板材等支出,已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2022年共完成23座预冷库建设,容量5916.7立方米,1座低温库建设,容量152.7立方米。项目总投资963.5万元,其中省级项目资金28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压缩机、冷风机、板材等支出,主体自筹资金674.5万元,主要用于各种辅材、运费、人工工资等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支出均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要求执行,财政资金部分主要用于主体购置压缩机、冷风机、库板等费用,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账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无截留、挪用的现象。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建立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实施小组,领导小组主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推进项目的有序开展。实施小组积极对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验收方案等工作方案的细化,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取得建设实效,大力提升我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水平。

  冷库建成后由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省冷链物流行业协会专家、市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等相关专家逐一进行现场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拟拨付资金,经在赫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后,由业务股室站长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的正规票据及相关附件资料,按联审会签程序审签,完成拨付程序。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2022年省下达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主体数11个,省下拨补贴资金289万元。我区项目申报主体20个,立项主体13个,全面完成省级下达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全区共建23座预冷库、1座低温库建设,2022年10月26日、12月26日联合省冷链物流行业协会专家、市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相关专家逐一进行了现场验收,建设设施均符合冷链设施技术参数,全部合格。

  (3)时效指标。12月中旬各设施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在规定绩效目标时限内全面完成任务。

  (4)成本指标。实际执行成本总量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一是明显提升了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显著降低了鲜活农产品产后损失率;二是全面增强经营主体商品化处理能力,大幅提高鲜活农产品附加值;全面促进仓储保鲜冷链信息化与品牌化水平;三是更加顺畅产销对接,明显增强主体服务带动能力,大幅提升“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需求量大,上级奖补标准过低,又因基础建设投入大,实施主体实力较弱,融资能力弱,导致项目建设缓慢。

  (2)冷链设施耗电大,部分主体冷链设施使用的是工业用电,电价成本相较农业用电成本较高,实施主体难以承担。

  (3)对实施主体的约束性不强,主体申报后常因资金等原因中途退出项目建设,常常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完成。

  (4)农产品产后分拣、加工、包装、仓储、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备购置率不高,数字化装备配备不足,信息化发展水平较低,运营效率、利用率不高。

  (5)工作经费无着落,致使各项调研、督查、验收工作很被动。

  六、有关建议: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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