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集中育秧设施 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4-1901878 发布机构: 赫山区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24-02-28 09:0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经局班子研究,现将《赫山区2024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5日        

        

  赫山区2024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

  大力发展集中育秧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双季稻生产的关键举措。为加快建设一批集中育秧设施,确保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 年全省集中育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4〕2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 年益阳市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农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力落实“全省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将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作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程,加快建成一批集中育秧设施并尽早投入使用。在双季稻优势区域持续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引导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生产先进的育秧基地,解决因缺劳力、缺技术、缺机械等导致的不能育秧、不会育秧问题,稳定全区早稻生产面积。

  二、目标任务

  全区新(改)建集中育秧设施15个,面积5.33万平方米,新增服务大田面积1.6万亩,力争在2024年3月底前建成一批集中育秧设施,在春耕生产期间正式投入使用,育秧设施化水平显著提升,带动全区完成早稻集中育秧 33.6 万亩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育秧设施建设。

  1.科学规划布局,精心遴选建设主体。统筹考虑粮食生产任务、栽培习惯、供秧距离、育秧基础等因素,精心遴选种植意愿强、资金雄厚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建设集中育秧设施和老旧设施改造,原则上湖区乡镇至少建设一个集中育秧设施,力争实现湖区乡镇全覆盖。鼓励城投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参与建设,设施建成后出租给农户使用。

  2.加快建设进度,强化建设质量管理。对标“四类五档”建设标准,考虑后期综合利用对使用年限、主材材质、机械化作业等要求,建设方因地制宜选择设施类型。对于新建设施,分类分档加快建设进度,推行“一站式”服务,如政策解读、项目申报、审批等咨询服务,在2024年3月底前建成一批设施并投入使用。对于改建设施,针对设施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实用性改造,有效提高设施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加强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同时对设施主体及育秧人员开展系统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育秧过程中的温湿度控制、病虫害防治等关键技术要点,切实提高育秧效率,减少用工成本,调动农户种植双季稻积极性。

  3.坚持补贴标准,全面落实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资金按不超过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30%且不超过对应补助上限给予补贴;省级按不超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市、区按不低于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对有贷款需求的建设主体,鼓励申请农担公司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建设,贷款金额在 1000万元以内 (含)的,省级按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50%进行贴息。同时,进一步降低农担担保费率,担保费率按照 0.6%/年执行。

  4.推进综合利用,大力增加农民收入。早稻育秧结束后,鼓励建设主体探索大棚综合利用的长效发展模式,积极发展蔬菜(食用菌)、瓜果和种苗等产业;同时,鼓励建设主体加强与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户的合作,采用代育、租赁等经营形式,提高大棚利用效率,实现场棚多用、常年使用,提高育秧设施综合生产能力,既保障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又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增加农民收入。

  (二)早稻集中育秧

  1.稳定一批优势区域。重点聚焦三类区域开展早稻集中育秧,着力推动早稻生产,扩大双季稻生产面积。一是在“早专晚优”模式区域实施。在“早专晚优”模式创建区全面发展集中育秧,推广专用型早稻、高档优质晚稻品种,实施“一企一片一种”,避免插花种植,努力实现优质优价销售。二是在山丘区一季稻插花较多的区域实施。通过在无劳力、无技术、不愿意育秧等造成的弃耕、“双改单”等区域发展集中育秧,恢复和扩大双季稻面积。三是在直播较严重的区域实施。推广机械插抛秧,遏制早稻直播蔓延,降低因直播引起的低温烂种、过多施用除草剂等危害。

  2.壮大一批育秧主体。一是壮大新型主体。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推广育秧新模式、新技术、新设施,建立先进育秧基地,在满足自身生产的基础上,开展专业化社会化育秧服务,提升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二是培育村组育秧能手。充分发挥村支两委的组织和动员作用,鼓励村组联合育秧,引导成立小散户育秧联合体,培育一批爱农村、懂技术、有情怀的村组育秧能手,着力解决一家一户因劳力缺乏不能育秧、技术缺乏不懂育秧等生产难题。

  3.推广一批先进技术。以集中育秧为抓手,大力推广关键增产技术,提升粮食单产水平。一是推广优良品种。做好品种搭配,早稻重点推广湘早籼45号、中早39等专用型品种,中晚稻重点推广臻两优8612、农香42、泰优390等优质品种,确保早稻不出现低温烂种、晚稻安全齐穗;推广专用型早稻品种和优质晚稻品种,发展一片一种,避免品种多乱杂,满足粮食产品市场需求。二是推广壮秧培育技术。全面推广种子包衣和壮秧剂育秧,落实早稻保温育秧,加强秧苗培管,做好病虫防控和肥水管理,提高成秧率和秧苗素质;育秧服务主体要育好备用秧苗,有效应对育秧风险,确保集中育秧秧苗数量、质量满足农户要求。三是推广机械育插(抛)秧。鼓励育秧主体引进高效插秧、抛秧机械,着力补齐水稻播栽环节机械化生产短板,引导农户自觉控制直播,力争机械育秧、插(抛)秧面积达到20.56万亩。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要求,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和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将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和早稻集中育秧作为2024年粮食生产“两稳”关键措施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将早稻集中育秧任务面积分解到村、组、户,并在关键时期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动态,确保全面完成集中育秧面积任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各类自媒体、流动宣传车、广告标语等方式,线上线下宣传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和早稻集中育秧对发展粮食生产的作用、好处,并加大政策宣传,全力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对建设育秧设施和发展早稻集中育秧的积极性。抓好早稻集中育秧典型推荐和宣传,将集中育秧好经验、好典型、好事迹,及时推介到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面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

  (三)强化指导服务。成立区级技术指导组,制定集中育秧技术规程,适时开展现场指导和培训,特别是加强设施育秧技术指导,真正发挥好育秧设施作用;全区各级农业技术指导员要认真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指导服务,重点指导农户种子消毒、防灾减灾、秧田管理等关键技术,切实提高成秧率及秧苗品质。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健全集中育秧精细服务制度,推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每个集中育秧片区配备一名行政负责人和一名技术责任人。

  (四)强化资金监管。局种植业管理股-粮油站要分别建立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早稻集中育秧台账,明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建设或育秧面积、投资总额、补助金额等内容,并通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上传备案;在项目实施完后,联合区财政局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在项目总投资超过50%的前提下,按进度分批拨付补助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结算拨付剩余资金,严防骗取、套取、挪用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发生。

  (五)强化考核验收。将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和早稻集中育秧工作作为粮食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局种植业管理股-粮油站要加强育秧情况调度,制定验收办法,探索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集中育秧面积核实、验收,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保障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严防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同时要加强设施利用情况监督,确保在育秧期用于育秧、在非育秧期用于其他农业生产,切实保证大棚周年综合利用。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早稻集中育秧进展,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数据及情况,育秧完成后8日内填写《早稻集中育秧情况统计表》,并报局种植业管理股-粮油站。局种植业管理股-粮油站要跟踪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进展,开工后的10日内填写《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按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1.赫山区2024年早稻集中育秧、机插(机抛)任务分解表 
          2.2024年水稻机插、机抛秧推广指导性任务表
          3.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4.早稻集中育秧情况统计表

          附件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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