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赫山区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林业局 作者:林业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18-903982 发布机构: 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8-05-28 15:4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重大财务问题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一律坚持“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原则。

2、局机关资金使用年初做出预算,年终进行决算。资金使用要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单位部门预算和决算在规定工作日内信息必须公开。

3、计财股具体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局机关的财务收支,并定期向局长和财务分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月要向财务分管领导提交财务报表。

4、会审联签领导小组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计财股长为成员。

5、计财股和监察室每年要联合进行一次财务内部检查,对二级机构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

6、会计做好会计核算、资产登记、会计凭证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7、出纳做好现金保管、备用金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会计与出纳每月对账一次。

8、往来款项每月清理一次,机关工作人员往来款确保结零,严禁干部借用公款。

二、收入管理

1、局机关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专项经费、预算外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都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账外设账和私设小金库。

2、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及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都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已经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收入要及时上缴国库。

三、支出管理

1、资金使用实行计划报告制度,由业务股室、站所提出用款计划申请,报财务分管领导同意后通知计财股合理调度资金使用。

2、“三公”经费必须从紧从严开支,同时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每年对债务进行一次清理,债务规模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支出审批权限:局机关财务支出必须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5、支出审批程序:

(1)出纳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单据和附件金额的一致性。

(2)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项。

(3)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4)计财股长进行初步审核。

(5)会审联签组长进行会审。

(6)局长审批。

(7)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6、结算方式:国库直接支付。

7、报销单据要求:原则上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有效单据。

8、报销单据附件要求:

(1)接待费发票附点菜单(除电脑小票外手写点菜单一律要求盖章)、公务接待单(盖章)、派出单位公函或检查通知等其他明细。

(2)培训费附培训通知文件、纪委批复申请表。

(3)会议费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单。

(4)其他没有数量和单价信息的单据附明细附件(附件盖章)。

(5)项目资金报账单据附单位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公务接待费管理

1、公务接待费年初制定预算计划,计划数不能超上年决算数,年终决算数不能超年初预算数。

2、局机关公务接待费报销严格按照《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办公室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益赫办〔2015〕18号)文件执行。

3、公务接待一律不许用酒(招商引资公务接待允许用酒,用酒标准不超过500元/瓶)。

4、同城不允许公务接待。

五、差旅费管理

1、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5〕12号)文件执行。

2、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学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报局长批准后报纪委审批备案。

六、培训费管理

1、局机关培训费报销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5〕14号)和《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5〕15号)文件执行。

2、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学习培训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报局长批准后报纪委审批备案。

七、会议费管理

1、会议费年初制定预算计划,计划数不能超上年决算数,年终决算数不能超年初预算数。

2、局机关会议费报销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5〕13号)文件执行。

八、交通费管理

1、交通费年初制定预算计划,计划数不能超上年决算数,年终决算数不能超年初预算数。

2、司机安全奖每月150元,满勤奖每月150元,出车补助按每公里0.3元计算(参照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标准)。年度内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取消司机当年安全奖。

3、车辆维修费、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每月报销一次,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

4、车辆由办公室核对车辆公里里程,开出加油通知单,计财股凭通知单充值。

5、交通违法违章5次以外的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

九、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报销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转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5〕16号)文件执行。

十、政府采购管理

1、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益阳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益赫财采〔2018〕24号)文件执行。

2、政府采购项目由业务股室、站所提出申请报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20万以上)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20万以下),由计财股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十一、资产管理

1、加强对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计划购置、领用登记、年终清查核算制度。

2、计财股每年对固定资产、债权和对外投资等资产进行1次核查盘点和跟踪管理,充分发挥单位资产的效益。

3、资产管理严格执行验收、登记、领用制度。局机关采购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由计财股统一入账,办公室配备专管人员,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领发、调控、保管、检查、维修等工作。资产使用和管理股室要定期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5、专用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流动式专用设备,如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实行登记借用制度。

6、资产的报废和处置严格履行报批、评估,公开处置程序。需要报废和处置的资产,使用股室及时进行清理,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告领导同意后,书面报告国资局审批处理,计财股对应进行会计核算。使用者和管理者造成财产毁损和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7、资产使用股室变更或使用人调离、退休,应向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方可由人事股办理手续。

十二、办公用品管理

1、局机关办公用品由计财股统一采购,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严格执行计划购置、领用登记、年终清查核算制度。

2、建立健全办公用品出入库手续。采购物品办公室签收后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建立分类帐目,分门别类存放。领取和发放进行登记。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3、股室、站所办公必需的办公用品每月提出一次申请,报分管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同意后购置领取。

十三、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核算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资金跟项目走,付款跟进度走,所有项目先验收后付款。

3、项目种苗款报账需附政府采购审批单、合同、调苗单。

4、项目资金报账需附资金文件,省级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报账需附资金文件和验收表。

5、每年由纪检组长牵头,监察室和计财股联合对下拨二级机构的专项资金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二级机构单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6、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业务调查经费等所有大型活动和大笔资金支出,由相关股室、二级机构拿出方案,办公室、计财股、监察室做好市场调查,拿出意见,经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实施,监察室做好全程监督。

十四、票据管理

1、单位票据专管员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票据的购领、核发、缴销和年检等工作。

2、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票据实行专人购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购领制度。

3、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票据实行季度计划申报制度。各执收部门应每季度向票据专管员申报下季度用票计划数量。

4、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票据使用时必须在票据上注明收费项目、执收标准、数量、执收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开票人等内容。

5、非税收入票据严格按“一车一证一票”原则执收使用。

6、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票据每月月底缴销一次。

十五、其他事项规定

1、工会经费按照《益阳市赫山区总工会关于印发(赫山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工发〔2016〕19号)文件执行。

2、绩效考核奖金按区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报区绩效办备案批复发放。

3、林业系统干职工食堂用餐一律签字就餐。业务股室值勤、加班用餐,一律餐前填好用餐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核准金额,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

4、探病。干职工本人因病住院由局工会主席带队到医院探望,慰问标准400元/人.次,鲜花一束,水果一篮(100元内)。退休干职工因病住院由分管人事的负责人带队到医院探望,慰问标准为400元/人.次。同一人因同病住院,每年只探望一次,

5、悼唁。干职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双方父母)逝世,由局工会主席带队登门悼唁,唁悼标准为800元/人、鞭炮两挂、花圈一个。离退休干职工逝世由分管人事的负责人、工会主席登门悼唁和协助其家属治丧,悼唁标准为600元/人、鞭炮两挂、花圈一个。

 

 

 

                         



附件二:

 

赫山区林业局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干职工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学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要做好学习笔记,每月至少要有一次学习笔记(以学习记录簿记录内容为准)。

2、干部职工必学内容为:党的线路、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红星云,清风益阳、三湘风纪、湖南省干部在线教育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每季度集中组织学习一次,集中学习由分管人事科教的党组成员和政工股长组织,集中学习视同一级会议,同等要求进行考勤。

4、干职工都必须参加上级和局本级组织的各类知识学习、竞赛、政治理论考试、法律法规考试。

5、鼓励干职工参加在职非脱产学习。大专以下文化程度,通过非脱产学习获得大专或以上文凭的,凭毕业证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获得其他文凭的不予奖励。

6、鼓励干职工积极撰写文章、报送工作信息,宣传赫山推介赫山林业,凡论文、典型文章、新闻报道、新闻图片在国家级电视、报刊、杂志报道与刊载每篇奖励800元;在省级电视、报刊、杂志报道与刊载每篇奖励400元;在市级电视、报刊、杂志报道与刊载每篇奖励200元;报送的工作信息和新闻图片在湖南林业信息网、益阳门户网、益阳新闻网、赫山公众信息网上刊载每篇奖励50元;在市级以上的报刊头版头条刊载的新闻每篇奖励1000元。

7、到国家局、省厅学习培训,由局统一安排,优先安排上年度优岗人员和业务骨干。

8、干职工的学习情况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由局绩效办考核,考勤登记按局考勤制度进行考勤。



附件三:

 

赫山区林业局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按照规定准时上下班。

2、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严禁用餐、玩各种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打牌、下棋、网上观看电影、视频、不良网页,用QQ和微信聊天等。

3、考勤内容包括日常上班和参加集中学习、会议、义务劳动或其他集体组织活动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办法

1、实行电子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向考勤机登录自己的指纹和面部图像,考勤地点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①考勤对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实行指纹考勤。

②考勤时间。每天刷卡两次:上午7:30-8:30刷第一次卡,下午5:30-6:00(夏季6:00-6:30)刷第二次卡。超过规定时间刷卡的算迟到、早退。

2、实行去向公示制度。每天由股室长在去向牌上填写本股室人员的去向、事由。

3、因送件、开会、下乡等原因不能按时考勤的,事后凭会议通知或下乡开会告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进行登记,视为出勤。

4、考勤抽查。抽查由监察室牵头,联合办公室对干职工在岗在位情况(含森林防火值班)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查岗时按照去向牌上公示的内容核实。查岗时才向分管领导请假或者事后补假的一律视为缺勤。

二、请休假制度

1、请休假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前请假,填写《赫山区林业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当日交人事股登记备案。股室站长请假,1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口头批准,超过1小时至1天以内需填写请假条,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其他干职工请假1小时内由股室站长口头批准,超过1小时至1天以内需填写请假条,由股室站长审批,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报局长审批。班子人员请假由局长审批。1小时以内可由局长口头批准,超过1小时必须填写请假审批表。如因重病或急事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假后3日内办理补假手续。

2、凡请病假或工伤假3天及以上的,均须有医院证明;病假、工伤假需延长休养期和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的,均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局长审核批准。

3、请休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应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4、请休假或续假期满上班后,应立即销假。

5、会议请假。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的,重要会议由局长审批同意以后方可缺会,否则视同缺勤,其他会议由会议组织者批准同意后方可缺会,否则视同缺勤;因故不能按时到会的或要提前离会的,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以后方可,否则视同迟到或早退。

6、鼓励干职工休年休假。

三、缺勤认定

1、迟到和早退。属个人原因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的,视为迟到(含会议和集中学习);会议或学习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含会议和集中学习)。

2、凡属下列情况的,按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理由及请假证明不当或不实,脱离工作岗位的;

(3)规定的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回到工作岗位的;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5)在上班时间脱岗从事第二职业的;

(6)无故外出,或以办公事为由办私事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含会议和集中学习);

(8)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或局组织的集体活动;

(9)迟到早退累计5次视为旷工1天,以此类推。

四、处理办法

1、考勤情况实行汇总、通报制度,每月初公示通报上个月考勤情况,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通报,人事股、监察室配合。

2、考勤汇总或查岗时发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绩效奖金50元,年终绩效考核扣所在股室2分,无故旷工的每次扣发绩效奖金200元,年终绩效考核扣所在股室5分    。全年累计无故旷工2天以上、7天以下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全年累计无故旷工8天以上、14天以下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连续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休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处理。工作时间发现上网聊天、打牌、下棋、看电影、炒股票、玩游戏和其它形式的娱乐活动的,第一次给予警告,扣发绩效奖金200元;第二次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扣发绩效奖金1000元;第三次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凡被上级纪检部门查处的,年终考核一律评定为不称职,扣发全年绩效奖金。

 



附件四:

 

赫山区林业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和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和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听取和提出批评意见。

2、征求党外职工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转告被征求意见者本人。

3、根据领导班子或党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议题,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员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写成剖析材料;局党组书记、局长既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要对班子情况进行深刻剖析。

5、将会议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到会党员和上级党组织。

三、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民主生活会上,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本着“剖析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听取意见不怕刺”的精神深刻自我反省,充分交流思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开展批评时,既要实事求是,态度坚决;又要言辞恳切,与人为善,决不允许搞“无限上纲”,借机整人。

四、对党员民主生活会反映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和职工公布,以便接受监督。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报告和会议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

五、要建立民主生活会档案。内容包括:征求党内外职工意见和建议的材料;党员队伍或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情况记载;民主生活会记录等。

六、严肃民主生活会的纪律。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纪检部门查处。

七、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定期通报,对于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附件五:

 

赫山区林业局工作调度制度

 

为确保全局工作高效、有序、正常运转,出色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及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1、局属各单位要在年初对本部门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经济指标分解到每个月,并向局党组递交年度工作计划,局务会按各单位工作年度计划进行调度。

2、各股室要在每季的第一个工作日将本季的工作要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拿出全局本季的工作要点交绩效办(政工股),季底各股室作工作小结交办公室和绩效办,办公室和绩效办考核各股室本季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工作调度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为调度月的最后一天(如遇双休日或特殊情况向后顺延)。参加工作调度的人员分别为局党组全体班子成员和森林公安局、股、室、站、队、中心、林业站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4、会前,各单位应事先作好充分准备,认真总结归纳过去一季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汇报时要有任务数、完成数,要言之有物、条理清楚、思路明晰,要提出具有开拓性、建设性意见或建议,供局领导决策参考。

5、工作调度会先由各单位的负责人向调度大会书面报告,然后由分管领导补充说明,最后由局长点评,提出具体要求。

6、每次工作调度由人事科教股负责考勤,办公室主任认真作好评细记录,以作下次调度时备查。

7、全年的工作调度情况纳入局机关和各乡镇林业站绩效考核,并将作为考察干部、推荐干部以及岗位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六:

 

赫山区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根据《益阳市赫山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坚持标准、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热情大方的原则安排。

2、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来访人员,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3、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所有公务接待由经办人员填制接待审批单,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审批单包括接待时间、接待事由、接待对象、接待人数、接待金额和经办人员等内容。

4、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确有特殊情况需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就餐。公务接待要严格按标准安排,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得以任何明目违规开支和发放会议补助费、劳务费,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一般公务接待在食堂就餐的,人均接待费用不超过30元,特殊情况经批准需要在外安排就餐的,单次接待费用每席不超过500元或人均接待费用不超过50元。上级来人或区外来人,每席不超过800元。公务接待严禁用酒,特殊情况(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需要用酒时,按照经办人员填制《招待用酒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同意的程序到办公室统一领取,酒水单价不超过200元。省、市、区在我局召开的重要会议,按照区三类会议每人每天住宿费180元,伙食费100元,其他费用40元共计320元的标准由办公室安排。因公务活动需区外招待的,必须先报告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住宿标准为省部级领导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厅局级领导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30元,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宾馆酒店签单结账。业务股室区内下乡、执勤、加班按申报程序安排工作便餐。林业站公务接待费用不得超过核定工作经费的30%,租车费用不许超过工作经费的30%,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进行统筹安排。

5、实行对口陪同接待。陪餐人员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及对口股室负责人参加或由局办公室安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费报销凭证包括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派出单位有公函的附公函)和财务票据。

 



附件七:

 

赫山区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统一凋配以及严禁公车私用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

二、用车

1、区规定的市区内公务不派公务用车。

2、下基层工作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原则上先安排3RY88, 3RY88如已派车,则在区公务用车平台调车。

3、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由各股室站于用车前一天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派车。

4、局中心工作、大型活动由办公室在区公务用车平台申请车辆。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擅自用车、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四、车辆停放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五的中午及下班后,公务车辆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双休日机关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五、油料管理

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由计财股人员和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财股留存。

六、车辆维修

1、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加强维修管理。大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共同办理,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后,方可维修;小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车辆维修必须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  

 



附件八:

 

赫山区林业局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卫生管理,营造卫生、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局党组把卫生工作摆在实践以人为本,关心人民健康的重要位置。在疾病预防上抓早,在根治脏、乱、差上抓实,在健康教育上抓好。

2、各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室的卫生清扫;门卫负责办公楼以外的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电梯、楼梯、卫生间、一楼大厅的卫生划分责任区,由全局干职工轮流负责,负责大厅的包括大厅沙发,负责楼梯东梯的包括电梯卫生,负责女厕所的包括洗手间洗手台和镜面清洁,负责男厕所的包括洗手间地面清洁和各自楼层走廊卫生,并每天清理洗手间、走廊垃圾桶,将垃圾倒至前坪垃圾车中;负一楼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清扫;大会议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小会议室卫生由组织者或参加的相应股室负责。

3、责任路段、大型创卫活动由局爱卫工作小组统一安排,所有机关在职人员必须积极自觉参加,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办公室的局长请假。

4、机关院内地面保持清洁。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废物,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挖乱种、破坏庭院绿化,不向楼下倒水和乱扔果皮等脏物。

5、认真抓好健康教育。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及时传达,教育资料及时发放,办好健康教育专刊,宣传好健康教育知识。

6、局工会每年争取安排机关干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7、楼栋卫生实行楼栋长负责制。各股室卫生实行股室长负责制。院内及责任路段卫生实行卫生监督员负责制。

8、办公区域的卫生考核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每个月对森林公安局、股、室、站办公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名,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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