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区林业局 作者:区森林公安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27966 发布机构: 赫山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1-07-30 15:3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津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资产管理情况,三公经费控制及预算决算公开情况,存量资金管理情况和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个性指标完成情况和其他应该重点评价的内容等。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森林公安局属行政单位,区编委核定单位行政编制8个,2020年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数8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524953.39元。2020年部门整体收入162583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5835.00元,其他收入120000.00。部门整体支出1631437.15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437.15元。部门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19351.2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资金519351.24元,较上年减少5602.15元,结转结余率为37.25%。部门本年预算批复数1394296.00元,预算完成数1631437.15元,预算执行率为117%。局机关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 “三公”经费支出20998.80元,较上年增加3567.17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0%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292071.81元,较上年减少258363.23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32.9%,机关运行成本较上年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情况

无。

我局严格按照《赫山区森林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按照会审程序办理,资金支出执行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执行,确保了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固定资产严格按照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益阳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益赫财采〔20201号)文件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进行配置。固定资产处置按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后进行处置。部门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决算文件要求执行,财政局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赫山”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全年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较好的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年森林火灾年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因森林火灾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依法打击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行为,及时查处各类林业案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森林资源。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2020年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8起,其中1起较大火灾,7起一般火灾,全都在4小时以内扑灭,且均为荒山荒地,无林木损失,保护了我区的森林资源,确保了森林火灾年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确保了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10起,其中野生动物案件6起、火灾案件1起、票证案件1起、林地案2起;移送执法大队林地案2起;协助市森林公安局办理野生动物案1起;协助执法队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1起,其中火灾案件3起、野生动物及林地案件8起,有效的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我区人民保护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的意识。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局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其他林业执法工作任务也全面完成,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森林防火工作和林业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效的打击了全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我区的野生动物资源和森林资源。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局绩效管理较为理想,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结转结余存量资金较上年略有增加,主要是预算执行进度有点缓慢。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提高单位预算资金执行力度,减少结转结余存量资金。

 

附件:202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指标计分

 

 

 

益阳市赫山区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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