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林业局 作者:区林业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67132 发布机构: 赫山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1-10-21 15: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及森林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建设、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负责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发展与培育。

(三)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和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负责征占用林地初审,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协调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珍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拟定及调整本区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经批准后执行。

(四)负责组织协调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调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协调林业产业与地方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出现的问题。

(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国家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监督本区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绿化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植被恢复费的征缴和使用;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申报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七)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地流转,指导、协调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拟定全区林业生产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九)配合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丘岗山地综合开发等涉林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指导监督管理各类自然地保护,拟订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矿业遗迹、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政策措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造林绿化股(区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规划财务股、产业发展与科技股、人事教育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林业局部门本级。

 

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3679.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47.37万元,收入总计4526.45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相比,收入增加755.79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加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资金800.89万元。

本年支出3722.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4.40万元,支出总计4526.45万元,较2019年支出增加了550.07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2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9.08万元,占81.28%,年初结转和结余847.37万元,占18.72%。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7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25万元,占28.97%;项目支出2643.79万元,占71.03%,年末结转和结余804.40万元,支出总计4526.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79.08万元,较2019年增加755.79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加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资金800.8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22.04万元,较2019年增加550.07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2.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0.07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增加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资金800.89万元;因乡镇林业站转隶,林业局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2.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2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2万元,占2.07%;卫生健康(类)支出62.21万元,占1.67%;节能环保(类)支出280.52万元,占7.54%;农林水(类)支出3234.35万元,占86.9%;住房保障(类)支出56.84万元,占1.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万元,占0.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8.78万元,支出决算为3,7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2613.2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7.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6%,其中:

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2.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7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占28.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个、接待人次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4.17万元。减少34.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机关运行费用有所节约;乡镇林业站转隶,林业局人员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36万元,用于召开2020年常益张(常德、益阳、张家界)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会议及林业站森林防火会议,联防联治会议人数116人,内容为常益张边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林业站森林防火会议8次。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1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林业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的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津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资产管理情况、三公经费控制及预算决算公开情况、存量资金管理情况、区委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个性指标完成情况和其他应该重点评价的内容等。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编办核定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额编制39名,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6名,其中全额人员44名,自收自支2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8473666.88元。2020年部门整体收入367908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90802元。部门整体支出37220441.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2529.90元,项目支出26437911.86元。部门年末结转结余资金8044027.1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资金8044027.12元,较上年减少429639.76元,结转结余率为24.71%。部门本年预算批复数32553946元,预算完成数37220441.76元,预算执行率为114.33%。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0782529.90元,其中人员支出8581230.42元,占基本支出79.58%;公用经费支出2201299.48元,占基本支出20.42%,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行政机关管理工作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局机关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 “三公”经费支出17968.29元,较上年减少36132.74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9%。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2201299.48元,较上年减少1226122.33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48.29%,机关运行成本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26437911.86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6437911.86元。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造林、森林培育、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监督与执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退出补偿等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按照会审程序办理,资金支出执行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执行,确保了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固定资产严格按照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益阳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益赫财采〔2020〕1号)文件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进行配置。固定资产处置按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后进行处置。部门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决算文件要求执行,在财政局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林业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全年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较好的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

1.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3.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1万亩,封山育林2.9万亩,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3万亩。通过大力实施营造林工程,不断增加区内森林面积和资源总量,提高林分质量,提高绿化率,保持区内森林覆盖率稳定。

2.全区义务植树160万株,全民义务植树52万人,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

3.确保林地保有量达3.86万公顷;保持林地面积保有率100%。保护现有公益林面积,管护公益林25.15万亩,管护率达到100%。控制我区木材采伐量,年森林采伐消耗控制在0.75万立方米以内,确保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确保森林覆盖率达32.5%,保持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00%。提高活立木蓄积量,确保活立木蓄积达到177万立方米,比2019年同比增长4%。

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率100%,疫区感病枯死松树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积极预防林业有害生物,减少我区林木资源受害面积,最大限度保护现有林木资源。

5.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面积和次数,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立项争资1860万元。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林业项目资金,进一步助推我区林业产业发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局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区林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成效显著,各项目标任务全面高效完成,得到了省、市、区的充分肯定。2020年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2020年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10.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1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村庄建设造林绿化三年任务已完成,绿化美化村庄数113个,占全区村(社区)总数的70%。获国家、省级认定的绿化美化村庄59个自然村,达到森林村庄标准村数54个,其中八字哨镇的高粱坪村、泥江口镇的大桥村、新市渡镇的自搭桥村、龙光桥街道办事处的锣鼓村获得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的“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2.全民参与义务植树任务人数52.8万人,尽责率达85%。

3.全区林地面积38617.3公顷,林地保有量稳定率100%。公益林管护面积25.05万亩(省级核减0.1万亩),管护率达100%。林木采伐面积66.79公顷,采伐蓄积4861.46立方米,年森林采伐消耗控制在0.75万立方米以内,确保了林木生长量大于采伐量。全区森林覆盖率为35.2%,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00%;森林总蓄积量达到184.1万立方米,年增长率达4%。

4.全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2740亩, 成灾率为3.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3‰以下。

5.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山火8起,过火面积69.6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6.全年完成立项争资1875.6万元,完成了计划任务的100.84%。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赫山林业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林业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林业资金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林业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影响部门预算执行力度。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预算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程(30分)

预算
执行(20分)

预算

执行率(4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

进度率(2分)

1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本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

结余率(2分)

1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程(30分)

预算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资产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出(30分)

职责
履行(30分)

实际

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完成

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质量

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总分

 

 

93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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