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信息来源:农机局 作者:农机事务中心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196157 发布机构: 赫山区农机局 发文日期: 2021-01-13 15:3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区农机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后勤接待、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调研、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农机行业的政策调研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中心机关法制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农机化统计并上报各种报表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农业工程设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人事股负责中心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干部培训规划、党建、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的职称、评级的申报工作;负责中心政务和公益域名的注册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中心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督查工作;负责全区农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发展基金、财政拨款的管理和使用;参与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农业工程设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农机行业有关价格、信贷、财政补贴方案。

(四)农机监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业机械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全区农业机械的登记、注册、变更安全技术检验、审验换证以及核发牌证、办理农机报废手续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员)的考试发证工作;办理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动手续;负责乡镇农机专干的业务培训;负责建立健全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员、监理员的档案、台账。

(五)农机技术开发。指导协调基层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工程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参与制定有关农机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农机维修经营网点建设负责全区农机化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对已审批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示范点的扶持工作;指导全区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发展;负责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

(六)农机技术推广股组织并实施制定农机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指导全区农机推广和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承担上级推广机构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任务;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宣传、规划、预测等推广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提供农机技术、机具、信息服务负责开展农机化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组织全农机管理干部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对机手、驾驶员、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复训工作;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技能的培训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