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31900 发布机构: 赫山区经管局 发文日期: 2020-08-20 16:5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9年度

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为区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并指导实施。

2、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常性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落实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情况调查监测和指导利用。

3、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指导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股权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资产财务各项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和协调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以及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4、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指导乡村治理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和评价,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等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组织开展审计监督,监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开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监测。   

5、指导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及运行情况监测。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6、依法规范农村资源要素管理。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指导推进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建立承包地等集体资源资产流转交易平台,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交易流程,开展审核备案、合同鉴证等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价值评估、信息发布等服务。

7、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

8、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经工作人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财会队伍培训工作。

9、参与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2、农村财务审计监督股(加挂“赫山区村(社区)委托代理中心”牌子)

3、惠农减负监督管理股

4、政策与改革股(加挂“益阳市赫山区农村土地仲裁中心”牌子)

5、农民合作经济建设指导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本级。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29.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14.66万元,本年收入1815.14万元,本年支出1808.93万元,结余分配(银行存款-支付局户)4.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财政返还额度)616.35万元。

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83.04万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资金、中央省级农村合作社扶持资金、产权制度改革乡镇考核奖励资金、确权颁证技术服务测量资金等收支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1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2.13万元,占98.73%。事业收入23万元,占1.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0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47万元,占70.68%。项目支出530.46万元,占29.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00.28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8.1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92.1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3.9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6.35万元。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5.02万元,增长45.01%。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资金、中央省级农村合作社扶持资金、产权制度改革乡镇考核奖励资金、确权颁证技术服务测量资金等收支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9万元,增长37.73%,主要原因:用以前年度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了家庭农场扶持资金、中央省级农村合作社扶持资金、产权制度改革乡镇考核奖励资金、确权颁证技术服务测量资金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3.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6万元,占2.94%;卫生健康(类)支出17.23万元,占0.97%;农林水(类)支出1700.43万元,占95.32%;住房保障(类)支出13.91万元,占0.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3.88万元,支出决算为5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55%,主要原因增加了死亡抚恤金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7.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61%。其中:行政运行(农业)年初预算数168.04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7万元;行政运行(农业)决算为1165.9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530.46万元(村级发展资金80万元、确权颁证项目委托业务费350.46万元、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决算为4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确权颁证、产权制度改革尾款的支付);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7.36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115.35万元、津贴补贴15.67万元、奖金12.05万元、伙食补助12.45万元、绩效工资25.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4.62万元、职业年金4.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47万元、住房公积金24.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22万元、抚恤金1.82万元、生活补助26.33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家庭农场扶持资金)342.7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拨付农村审计事务所18年度工作经费、拨付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拨付确权颁证工作奖励经费等等)146.64万元。  

公用经费46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7万元、印刷费51.50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2.44万元、维修费10.95万元、租赁费1.33万元、会议费2.38万元、培训费6.78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专用材料费341.04万元(确权颁证各乡镇工作经费237万元、村集体奖扶资金70万元、产权制度改革下拨工作经费8万元、各项目工作餐费开支11.31万元、扶贫、党建等其他开支7.43万元、日常工作餐费及其他开支7.3万元)、劳务费3.32万元、委托业务费19.41万元、工会经费10.78元、福利费1.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1.12万元,减少28.21%,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2.8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个、接待人次2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推进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部门整体绩效执行情况良好,预算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88万元。减少6.78%,主要原因是:其一是下半年人员的减少,其二是我站为合理分配机关运行经费,通过减少一些经济科目的预算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更好的开支相关工作。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1.5万元,实际支出2.38万元,用于召开全区乡镇经管站站长会议,内容为全年工作部署会、确权颁证、产权制度改革等项目工作推进会;培训费年初无预算,实际支出6.78万元,用于全体干职工去十八洞学习精准扶贫、全体干职工、全区经管系统工作人员去去芷江学习产权制度改革、部分职工市外出差等培训;党建活动支出1.95万元,内容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备注:

2019年决算批复表支出总额1808.93万元,结余分配(银行存款-支付局户)4.51万元,年末结转资金616.35万元;    2019年财务报表数为1681.93万元,年末结余资金747.87万元(银行存款-支付局户131.51万元、财政返还额度616.35万元),两者支出总额和结余资金各相差127万元。主要原因:127万元为家庭农场项目未付资金属2019年指标数,年底已由财政国库预算收入转到支付局账户,此127万在决算报表中进行调整做了支出,但实际付款的账务处理在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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