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赫山区经管局 作者:经管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9-0013 发布机构: 赫山区经管局 发文日期: 2019-07-15 15:0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8年度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赫山区经管局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上年结余953.02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确权颁证证工程项目未支付款)

  2、收入。本年总收入793.74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730.24万元,其他收入63.50万元。

  3、支出。本年总支出1329.22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216.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等开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06万元,其中,用于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寄费、公务用车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金额为50.78万元,用于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金额为966.28万元(主要用于确权颁证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家庭农场扶持项目、事务所业务费及村级财务管理、减负经费及土地流转仲裁等项目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和医疗费用等支出。

  4、累计结余417.54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家庭农场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确权颁证项目未支付款)

  2018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土地确权颁证推进工作、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公开工作、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护农民利益工作、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切实搞好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

  2018年12月,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预决算要求,全面公开了2018年度资金预算和整体执行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职能部门工作需要,本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全面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力争有工作成绩,有实际效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履行好岗位职责,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小型专项预算资金、职工基本支出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财政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情况符合上级管理要求。

  切实搞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单位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年初财政预算,特别是小型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实行季度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由于本单位工作主要是开展农村经营服务,财政预算资金流量小,没有部门经营性收入。

   (二)效率性分析。本单位的村级财务管理和清理审计工作,农民负担减负维权监管工作,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工作、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等方面的年度业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工作效率明细提高,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

  (三)效益性分析。本单位狠抓减负维权工作,积极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认真培养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维护一方稳定,发展地方农村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

  四、存在的问题

  1、小型专项经费预算额度偏低。

  2、业务编制量少,人均业务量大,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保证部门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充分调动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建立部门集体财产管理制度,规范部门职责履职行为,逐步实施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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