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赫山区司法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政策法规股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罗溪路309号;邮编:413002;电话:0737-4424651;电子邮箱:sfj4424651@qq.com)。

一、概述

2020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司法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及其责任单位各司其职,明确负责人,各尽其能,承办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关各业务股室和各地司法所及时与政策法规股进行沟通和衔接,做到公开内容更新及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当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发展了各类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全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年度报告信息1条,机构信息3条,人事信息2条,法规文件及解读4条,规划计划及解读2条,工作动态信息42条,财政类信息2条,通知通告类4条。2020年我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政府信息办理事项。另外,我局还通过社会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络平台发布信息123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采用29篇(不含法治湖南网),市级媒体采用74篇,赫山新闻网、赫山手机报等区级媒体共采用35篇。

(一)公开内容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给予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是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市场监管等事项,以及相应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司法局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局机关业务股室职能、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3、本年度内我司法局重要工作开展和相关活动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继续巩固政务公开栏传统优势。在政务公开栏上,全面及时公开机构设置、人事变动、工作动态、行政审批许可、办事流程等事项。充分发挥基层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公布栏作用,主要工作动态和法律服务流程等事项进行公开。

2.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印制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便民窗口全部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事及咨询、了解相关政策。

3.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明确本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办事项,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方便群众的咨询和事项办理。

4.充分发挥会议公开的作用。市、区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干部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确保广大群众以最直观的形势履行参与权与知情权。

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政务公开,设立了赫山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工作动态,群众可及时了解政务工作情况,并通过向平台留言建言献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况

年内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0年我司法局本级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采用政务公开栏、法律便民手册、赫山区司法局公众号、如法网等多种方式,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工作流程

升级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等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