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1:47 浏览次数: 字体:[ ]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

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

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

20201 1 日至 202012 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188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3636309;电子邮箱:1021376492@qq.com)。

一、概述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赫山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赫山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责任清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持续规范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全局各项社会事务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现将我局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1.为确保医保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全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盛耀光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邓敏、罗文波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机关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二级机构医保事务中心、各股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严格信息审查机制和程序,注重工作实效,全面开展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审查工作,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法规规章、领导动态等重大民生项目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收集整理并逐一在中国·赫山政务公开医疗保障局专栏发布。截止202012月底,我局在中国·赫山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为了扩大公开覆盖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不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同时还在医保事务中心窗口设置快捷咨询点,并印制了相关业务服务办事流程,免费向群众发放。同时,医保经办窗口每天安排保两人以上值班。

(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数量

1.2020年,我局在中国·赫山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条,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4条,政策解读1条,财政信息8条,通知公告4条。

2.2020年市、区长热线共收到咨询、求助、投诉57条,受理回复率100%,其中投诉类0条,咨询类50,求助类7条。

3.2020年,医保事务中心接纳群众人次流量达29000人次,电话受理业务2500起,受理办件1200件,办结1200件,办结率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思想上对政务公开重视还不够,二级机构、机关个别股室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丰富,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2021年,我们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更新、充实需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配强工作力量,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