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29 星期五 |
时间:2024-01-08 16:47来源:预算股
关于赫山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22日在赫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赫山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各位代表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全区经济运行稳步回升、持续向好,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1〕
1.区本级地方收入稳步增长。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预计,下同)98043万元,为调整预算9804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304万元,含上划市级收入106261万元)的100%,较上年实际完成同口径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708万元,占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66%;非税收入完成33335万元,占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34%。
2.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调整预算532766万元,完成5365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比上年增加15629万元,增长3%。其中民生支出375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0.1%。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04%、17.92%、6.89%。
3.收支平衡情况预测。全年预测纳入预算平衡收入为632007万元,其中当年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980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0078万元,调入资金1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84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813万元;预测纳入预算平衡的支出为63200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536595万元,上解支出1914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32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2984万元。预测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
调整预算收入为152605万元,完成118680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57659万元(土地出让收入57153万元、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506万元),上级补助5206万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补助资金2324万元,土地出让收入补助资金805万元,移民补助及项目资金1158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19万元),地方政府转贷专项债券收入48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15万元;调整预算支出为152605万元,完成118680万元(含专项债券项目支出485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11649万元)。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3〕
收入预算为94146万元,完成1068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4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71407万元;支出预算为80439万元,完成8421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9370万元。累计结余12172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4〕
调整预算收入为11000万元,完成8077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6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77万元;调整预算支出为11000万元,完成8077万元,其中调出资金6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2077万元。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五)区本级政府债务情况〔5〕
2023年赫山区债务限额6287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667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12075万元。202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6287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6664万元,专项债务412075万元。政府债务较上年末增加6364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15147万元,新增专项债务48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二期)、城乡垃圾综合利用、高标准农田综合开发、老旧小区改造和沧水铺镇智慧停车场等项目建设。全年政府债务到期本金808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280万元,专项债务47525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80805万元。全年政府债务应付利息186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6824万元,专项债务付息11855万元。
(六)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财政部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提升财政政策效能、资金使用效益,全区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严格预算管理,精细理财加力提效。一是在收入上做好“量”的文章。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大收入规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043万元,增长8.16%。狠抓对上争取,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42.0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85亿元。成功争创全国“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年获中央财政补助2亿元。通过盘活资产、运作资源、回收资金等方式,有力推进国有“三资”〔6〕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全区共盘活国有“三资”再利用账面总额30亿元,盘活收益入库6亿元,“三资”盘活处置完成度居全市第一。强化财税联动,依法治税管费,区本级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4708万元、增长10.22%,税收占比66%,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持续稳固。二是在支出上做好“度”的文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36595万元,增长3%。科学技术、城乡社区、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支出保持较大增幅。其中,科学技术支出增长58%,城乡社区支出增长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2%。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推动促发展支出占比持续提升,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保运转支出占比合理下降,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
2.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投入,支持力度稳中有升,农林水支出超8亿元,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拨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535万元,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乡村振兴资金348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9994万元,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农业专项资金5412万元,畜牧无害化处理补贴及畜牧专项资金1364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及农机专项资金1613万元,水利专项资金9349万元,移民专项资金1401万元。规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3862万元,保障了粮食安全及种粮积极性。
3.聚焦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改善。投入环保资金15338万元,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安排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4571万元,实施山水田林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和保护工程中央试点项目。安排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448万元,开展赫山区典型历史遗留矿山下游灌溉沟渠重金属污染治理;安排资金1600万元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5675万元,相继启动志溪河流域矿涌(渗)水风险管控项目,30处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与问题整治,岳家桥镇泉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投入资金780万元,实施了兰溪河沿岸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曾家坝排口生活污水整治。拨付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368万元,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发挥了森林生态效益,促进了自然环境更加美丽和谐。
4.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全区所有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自评。选取8个专项和1家单位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88亿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规范细化预决算公开。严格规范国库管理,库款保障有力。严把国库集中支付〔7〕关口,全年办理支付业务超过16万笔,支付资金超55亿元。开展财会监督、加强与纪检、巡察、审计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8〕阳光审批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搭台、部门负责、纪委监督、分级实施、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管理,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规模持稳步增长势头。强化政府投资控制,全年共完成投资评审项目近600个,送审预算金额近17亿元,评结项目近580个,评结预算金额近16亿元,综合审减率约15%。
2023年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区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化解风险任务依然艰巨,民生领域还有短板,财政管理和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专项资金结构固化,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七)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
区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中,对财政工作从稳增长、增动能等五个方面分别提出了要求。财政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改进了相关工作。
一是护航经济稳进提质。积极贯彻落实《赫山区打好发展“六仗”实施方案》(益赫政办发〔2023〕2号),拨付平台公司隐性债务〔9〕化解及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24822万元,重点税源企业项目扶持资金1587万元。二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落实民生政策保障,将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方面51项基本民生项目纳入“三保”支出保障范围。2023年全区保基本民生支出财政预算安排177732万元,预算超需求10899万元,确保民生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不留硬缺口。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0〕举措,拨付资金48万元编制《赫山区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安排资金159万元支持开展电信网络反诈骗宣传,构建了“多形式、高频次、全覆盖”的立体宣传体系。安排资金1072万元安全生产和粮安监管,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和粮食安全等大平安底线。三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三保”预算安排308532万元,较上年增加23135万元,增长8.1%。将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贯穿到财政资金安排全过程,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3年部门预算共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279万元用于“三保”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部门预算小型专项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并实施9个重点预算项目的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构建债务“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密切关注融资平台相关领域的风险隐患,精准制定“一债一案”,积极腾挪财力保障隐性债务有效化解,未出现债务逾期和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强化立项管理,严格区分政府责任和平台公司责任分类举债,从源头上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并强化债务监管及时纠偏,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
2024年区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优先“三保”,坚持全面从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依法依规编制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财力情况,2024年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为10588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648万元,含上划市级收入114762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98043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69885万元,占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66%;非税收入36001万元,占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34%。
区本级财政支出481802万元,明细如下:
2024年一般预算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2024年预算 |
2023年调整预算 |
比调整预算增加 |
增长%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0,205 |
67,127 |
-6,922 |
-10 |
国防支出 |
423 |
413 |
10 |
2 |
公共安全支出 |
2,779 |
3,300 |
-521 |
-16 |
教育支出 |
113,304 |
113,060 |
244 |
|
科学技术支出 |
7,995 |
9,908 |
-1,913 |
-19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82 |
3,872 |
1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5,123 |
94,539 |
10,584 |
11 |
卫生健康支出 |
42,022 |
71,728 |
-29,706 |
-41 |
节能环保支出 |
11,146 |
10,941 |
205 |
2 |
城乡社区支出 |
21,151 |
45,103 |
-23,952 |
-53 |
农林水支出 |
66,721 |
64,025 |
2,696 |
4 |
交通运输支出 |
5,410 |
7,192 |
-1,782 |
-2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193 |
1,857 |
1,336 |
72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651 |
1,948 |
-297 |
-15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092 |
4,313 |
-221 |
-5 |
住房保障支出 |
11,851 |
13,829 |
-1,978 |
-14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621 |
3,555 |
-2,934 |
-83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2,333 |
2,530 |
-196 |
-8 |
预备费 |
5,000 |
5,000 |
- |
- |
其他支出 |
1,000 |
1,697 |
-697 |
-41 |
债务还本支出 |
4,000 |
4 |
3,996 |
|
债务付息支出 |
7,900 |
6,825 |
1,075 |
16 |
合 计 |
481,802 |
532,766 |
50,964 |
-10 |
说明:公共安全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中心城区治安巡逻支出调整为上解支出;科学技术支出下降的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本级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级兜底等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上收市级统筹管理,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安排的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下降的原因是调整预算对园区的支出增加,一般债券用于公益性项目的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下降的原因是调整预算安排了一般债券用于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增长的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下降的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减少;其他支出下降的原因是援疆援藏支出调整为上解支出,以及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减少;债务还本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再融资债券需求的通知》(湘财债管〔2023〕47号)要求,2024年预算需按照不低于到期债券本金10%的比例安排了债券还本资金。
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预算收入总规模为494327万元,其中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1058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2091万元,调入资金13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50万元。支出总规模为494327万元,其中区本级地方支出4818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525万元。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63600万元,其中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00万元。
支出预算6360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6540万元,农林水支出94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16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12300万元。
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107575万元,支出预算90842万元。明细如下: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收入 |
支出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39,934 |
27,677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
67,641 |
63,165 |
合 计 |
107,575 |
90,842 |
当年预算结余16733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预算1500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利润上缴15000万元;支出预算15000万元,其中用于隐性债务化解8000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000万元。
(二)2024年区本级资金保障重点
2024年,区本级预算安排紧紧围绕全区各项重点工作部署,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
1.严守“三保”底线。根据省财政厅下发文件中关于“三保”项目及支出标准要求测算,2024年“三保”预算共安排282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保基本民生。2024年保基本民生支出需求136856万元,预算安排145606万元,预算超出需求8750万元。
其中:教育经费支出需求12383万元,预算安排12620万元;文化支出需求220万元,预算安排22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需求83859万元,预算安排84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需求15947万元,预算安排16448万元;其他基本民生支出需求24447万元,预算安排31754万元。
(2)保工资。全区共有全额在职人员11779人,其中行政部门3900人,全额事业单位7879人;离休人员22人;退休人员9381人。按中央标准测算,2024年保工资支出需求124743万元,预算安排129905万元,预算超出需求5162万元,无缺口。2024年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经费比照全额人员标准安排12664万元,实现应保尽保。
其中:在职基本工资需求数53003万元,预算安排55761万元;在职年终一次性奖金需求数1326万元,预算安排1381万元;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需求数8622万元,预算安排10068万元;公务员基础绩效奖需求数2088万元,预算安排2088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额事业单位)需求数19745万元,预算安排20526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需求数37567万元,预算安排37620万元;机关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需求数562万元,预算安排600万元;乡镇工作补贴需求数1696万元,预算安排1726万元;离休人员经费需求数134万元,预算安排135万元。
(3)保运转。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政策要求,确保部门单位基本运转。按中央标准测算,2024年我区保运转支出需求6166万元,预算安排6793万元,预算超出需求627万元,无缺口。
其中:行政部门(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需求数5850万元,预算安排6375万元;其他部门(全额事业单位,根据上级“三保”预算编制要求,“三保”预算保运转部分不含教育和卫生部门)需求数316万元,预算安排418万元。
2.助力全域乡村振兴。农林水支出66721万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资金5350万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农村垃圾清运、推进垃圾治理和分类减量、农村厕所革命、美化绿化亮化等项目,着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绿色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13092万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安排资金2493万元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安防工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建设项目。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实施常态化监测,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环保支出11146万元。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油烟渣土治理、秸秆垃圾禁烧、烟花爆竹禁放、推动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进长张高速以东部分城乡接合部、大丰新屋湾安置小区等重点区域雨污分流改造,推进乡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营及配套管网建设,巩固提升罗溪渠、中干渠、南干渠等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4.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安排到期政府债券还本资金7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160万元;安排政府债券付息20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2300万元。
5.聚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安排教育支出113304万元。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全面落实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提标和各项助学政策,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支持职业教育及高中教育发展,安排资金3141万元,积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内涵提升。二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23万元。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资金18200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政策;安排资金46714万元,兜牢兜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安排资金16675万元,加大对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水平。三是安排医疗卫生支出42022万元。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安排资金4888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区级配套;安排资金8300万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四是持续加大保基层运转力度。社区经费安排2236万元,较上年增加130万元,社区经费自2016年以来连续增加;村级运转经费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保障到位,全年安排5495万元,较上年增加400万元。
(三)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推进财源建设。用好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产业专项资金、科技专项经费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精准帮扶重点税源企业。推动企业上市,开展支持企业上市“林翼行动”,狠抓企业帮扶,推动华慧新能源、华翔翔能明年转板北交所挂牌上市,不断提升长安益阳电厂、艾华集团、津湘药业、汉森制药、鼎一致远、口味王、等骨干税源企业的税收贡献度。狠抓“五好”园区建设,主攻“一主一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电容器之都”,推动三年内园区税收达到16亿元以上、占全区税收比重60%以上,园区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强化收入征管,做好税收精诚共治、重点企业精准帮扶等工作,坚决完成人大批准的预算收入任务。不断提升税收收入占GDP比重,推动财税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大力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做好长期过“紧日子”准备,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主线,统筹资金调度,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投放力度,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加强库款支付预警监测,防范支付风险。
三是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完善财政政策支持,做好涉农资金统筹工作,做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是严格管控政府债务。控增量,严格立项管理,规范政府投资立项程序,坚持无资金来源不立项,建立财政、发改等部门投资联审、资金来源论证、跟踪审计监督等机制。化存量,全力化解隐性债务,落实落细债务化解方案,切实做债务分析、预警工作,守住隐性债务不逾期、不新增的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五是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帮扶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减税降费应减尽减,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加大打好发展“六仗”资金投入。积极落实《益阳市赫山区支持龙岭产业开发区“一主一特”产业优惠政策“黄金十条”》等相关政策。
各位代表,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幸福的新赫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政府债务:指依法纳入限额管理的债务,也称作法定债务,主要包括政府债务和外债转贷(即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债务)。
(6)国有“三资”:指存量的国有资源、资产、资金。其中资源包括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等6各类别;资产包括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5个类别;资金包括闲置资金和低效资金2个类别。
(7)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8)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指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打卡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的一种发放模式,用于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各类财政补贴、补助资金。
(9)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预算之外,直接或间接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10)碳达峰、碳中和: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开始下降;碳中和是指自身温室气体的零排放。